對于清潔能源而言,盡管有著政策上的傾斜以及環保的需要,但在經濟放緩等大背景下,此時與火電開始發生直接的利益沖突,勝算顯然不大
作者:本刊記者 張廣明 來源:《太陽能發電》雜志 2016年3月刊 原標題:“發電權”爭奪戰 ![]()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賀禹則直言不諱的表示,用清潔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已是我國能源改革的共識。目前棄風、棄光現象已經很嚴重,又出現了棄核的苗頭,協調發展、綠色發展任重而道遠。 來自媒體的報道顯示,包括賀禹在內的多位來自核電利益相關方的政協委員聯名建議,從政策上明確核電按基本負荷方式運行,確保核電滿發、多發,發揮核電在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的作用。 無獨有偶。 同樣是在今年的兩會上,來自光伏企業的兩會代表,也公開為行業目前存在的“限電”、補貼拖欠等問題積極發聲。 綜合來看,無論是最近新掛牌的兩大電力交易中心的職能定位,還是此前出臺的一系列圍繞電力體制改革的文件,政策上的天平,其實一直都是向清潔能源傾斜的。 不過,在經濟放緩大背景下所帶來的就業等問題的綜合考量下,尤其是在部分清潔能源依然要靠大量補貼才能生存的情況下,與火電開始直接發生利益沖突,清潔能源的勝算如何,顯然是個未知數。 直面對壘 在總體需求放緩的情況下,清潔能源與化石能源的關系也開始變得緊張。 作為核電企業的兩會代表之一,對于當前核電的發電情況,賀禹顯得并不太滿意。 在他看來,現在一些建成投產的機組被要求參與深度調峰,甚至長時間停機備用,并不符合核電技術、安全、經濟、環保的產業特點。因此,核電機組就不應參加調峰,不應該頻繁進行負荷調整。 數據顯示,2015年,全國核電平均利用小時數較上一年下降437小時,降幅達到5.6%,相當于少發125億度電,有的核電機組平均利用小時數已經低至5000小時。 與核電相比,在限電方面最有發言權的,光伏電站顯然要算一個,這也是今年光伏界兩會代表較為關注的話題之一。 在破解限電問題上,全國人大代表、晶澳太陽能董事長靳保芳建議,從法制和政策上保證可再生能源全額收購有效落實;改善能源消費觀念,保證新能源電力消費優先權;加強電網基礎設施建設,優化電網結構,提升輸送能力;限電地區合理分配指標,按可并網容量指導企業裝機,保證全額上網;優化能源制造與消費結構,提升電力消納能力。 除了直面表面問題外,此次參會的清潔能源企業代表,也指出了整個電力行業中不公平競爭的關鍵所在。 賀禹就表示,目前我國的電價形成機制中缺乏環境成本因素,煤炭的環境外部成本沒有內化,清潔能源環保價值未得到體現。與此同時,清潔能源的環保價值也未納入價格,這導致價格信號的失真和價格機制的扭曲,不利于節能減排和清潔能源發展。 “在這種價格刺激下,我國煤電行業繼續快速擴張,核電、風電、光伏等低碳清潔能源裝機發電利用小時數持續下降,出現了棄風、棄光和棄核現象,能源結構轉型面臨逆向替代的可能。”賀禹表示,能源供給側改革必須考慮環境成本在內,解決清潔能源上網難的問題,鼓勵多發、滿發。 環保部環境規劃研究院與能源基金會聯合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在煤炭開采、運輸及使用三個環節上,外部成本分別為每噸68元、52元、85元,但這些環境外部成本并沒有充分體現在當前的煤炭價格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