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管局: 關于印發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機關事務管理局,北京市、西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為做好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工作,提高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質量,我司組織編寫了《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指南》,現印
國管局: 關于印發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指南的通知
為做好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工作,提高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質量,我司組織編寫了《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指南》,現印發。 國管局節能司
第一章 總體要求
1.1概述
1.1.1編制目的
為規范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建設,確保質量,提高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分布式發電暫行管理辦法》等規定,制定《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1.1.2建設原則
1) 以確保安全為前提,堅持因地制宜、經濟有效的原則。
2) 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建設,除應符合本指南外,還應滿足現行國家和行業的有關規范和標準的規定。
1.1.3框架內容
指南共由七部分構成:總則、設計要求、設備技術要求、施工要求、驗收要求、運行與維護要求和光伏發電系統現場安全管理。旨在針對在公共機構建筑或附屬物上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提出最低限度的技術要求,并給出具體技術細節規定所參照的技術要求和適用標準。
1.2基本要求
本指南重點關注光伏發電系統的性能保證、性能評價、設計要求、施工要求、安全管理、持續性運維能力等領域。
1.2.1性能要求
光伏發電系統性能及質量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及行業技術要求。
光伏發電系統所采用的設備與產品、輔材輔料、備品備件,均應符合最新修訂的國家標準(GB)、行業標準和IEC標準。光伏發電系統的設計、結構、性能、安裝、試驗、調試及現場服務和技術服務均需滿足相關標準規范要求。
光伏發電系統采用的光伏組件、逆變器等主要設備應采用具備國家認監委認可的檢測認證機構出具的產品認證報告的產品,并取得設備原廠的全壽命周期質量保證承諾;供應商應滿足《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要求,鼓勵采用達到“領跑者”技術指標的先進技術產品。
1.2.2施工單位與運維服務單位資質要求
第二章 設計要求
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設計除應符合本章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相關規范要求:
《光伏發電工程施工組織設計規范》(GB/T50795—2012)
《光伏發電站設計規范》(GB50797—2012)
《光伏建筑一體化系統運行與維護規范》(JGJ/T264-2012)
《光伏發電站接入電力系統設計規范》(GBT50866-2013)
《光伏發電系統接入配電網技術規定》(GBT29319-2012)
《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規范》(GB50229-2006)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
《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2010)
《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DL5027-2015)
2.1主要設計內容
本指南包含的設計范圍包括光伏發電系統的所有設計工作,按設計階段分為初步設計、施工圖、竣工圖設計。
設計內容包括光伏發電系統的所有電力生產設施及輔助設施的設備選型、布置及安裝,設計文件應包括圖紙、說明安裝工藝和方法及必要的零配件和工程輔料清單。
上述“電力生產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組件,支架,支架基礎,電纜,逆變器,變壓器,直流及交流匯流箱,橋架,各種管路,變配電工程,升壓站(開關站)一、二次設備及必要的改造設備。
上述“輔助設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水設施,防雷設施,安全保護設施,照明系統,運維設施,消防設施及標識系統。
2.2 主要設計要求
1) 光伏發電系統設計應綜合考慮建筑物屋頂條件,日照條件、現場周圍環境,項目所在地的遮蔽情況、安裝和運輸條件等因素,并應滿足安全可靠、經濟適用、環保、美觀、便于安裝和維護的要求。
2) 光伏發電系統設計在滿足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前提下,應優先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3) 光伏發電系統現場建議裝設太陽能輻射現場觀測裝置。
4) 光伏發電系統輸出電力的電能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
5) 接入公共機構用電網絡的光伏發電系統應安裝經當地質量技術監管機構認可的電能計量裝置。
6) 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需要通過安全的通訊鏈路上傳發電量等數據。
7) 建筑物上安裝的光伏發電系統,不得降低相鄰建筑物的日照標準。
8) 在既有建筑物上增設光伏發電系統,必須進行建筑物結構和電氣的安全復核,并應滿足建筑結構及電氣的安全性要求。
2.3 設計安全要求
2.3.1消防設備配置
依據國家有關消防條例、規范進行設計,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消防系統的設置以加強自身防范力量為主,立足于自救,同時與消防部門聯防,做到“防患于未然”,從積極的方面預防火災的發生及蔓延。變電站內電氣設備較多,消防設計的重點是防止電氣火災。
光伏發電系統占用區域的建筑物內滅火器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2010)的有關規定配置。對設有電氣儀表設備的房間(如高低壓配電室等),考慮采用移動式氣體滅火器作為主要滅火手段。
2.3.2火災防范措施
針對公共機構光伏發電系統需要進行項目火災危險性分析:
1) 屋頂光伏發電項目的火災危險性較大的設備有匯流箱、逆變器、蓄電池、連接器、配電柜及變壓器等易發生電氣火災,尤其應做好因直流故障電弧造成的火災防范。為避免直流故障電弧,設計中應選擇具有防直流拉弧的電弧保護裝置和10秒內快速關斷功能的智能型電氣設備。
2) 為保證消防供電的安全性和消防系統的正常運行,消防水泵、火災報警、火災應急照明應按Ⅱ類負荷供電,光伏發電站主控室、配電裝置室應設置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電站應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2010)的要求設置滅火器。
3) 電纜防火措施,選用C類或C類以上的阻燃電纜。并且對管道、電纜穿過屋頂電站的隔墻、樓板的孔洞、縫隙應采用難燃材料或不燃材料進行嚴密封堵,防止電纜著火后互相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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