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天津市發改委發布的《關于規范電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8年9月1日起,天津不再發文核定新能源發電具體項目的上網電價,取消靜海區躉售電價。 通知表示:對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經制定標桿上網電價政策的新能源發電項目(含光伏、風電、農林生物質和垃圾焚燒發電等)上網電價按照國家規定執行。自2018年9月1日起,市發改委不再
據天津市發改委發布的《關于規范電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8年9月1日起,天津不再發文核定新能源發電具體項目的上網電價,取消靜海區躉售電價。
通知表示:對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經制定標桿上網電價政策的新能源發電項目(含光伏、風電、農林生物質和垃圾焚燒發電等)上網電價按照國家規定執行。自2018年9月1日起,市發改委不再發文核定上述新能源發電具體項目的上網電價。
通知要求: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應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與發電企業做好電費結算等工作,促進新能源發電健康發展。每年第一季度應將上一年新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執行情況報市發改委,以備核查。
同時,鑒于國網天津靜海供電有限公司為國網天津電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國網天津電力公司對靜海電價結算為內部結算關系,經研究決定,自2018年9月1日起,取消我委制定的靜海區躉售電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