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借助這一趨勢和東風,重復風電資產證券化的方式,或許會成為光伏行業接下來的重要看點之一
來源:《太陽能發電》雜志 記者:張廣明 ![]() 一些風電的投資者正通過資產證券化方式步入收獲期。 在2016年,甘肅電投的大股東甘肅電投集團,通過增發的方式成功將旗下的風電資產注入了上市公司。 甘肅電投此舉并非個例。包括吉電股份、章澤電力等電力企業,均通過增發的方式收購了部分風電資產。 資料顯示,隨著火電產能的過剩以及新建火電廠的獲批受限,一些傳統的電力企業,尤其是區域性的火電企業,正把更多的投資重心轉向新能源領域。 那么,光伏是否能借助這一趨勢和東風,重復風電資產證券化的方式? 或許,這將是光伏行業接下來的重要看點之一。 相比風電,光伏有其自然的劣勢。 對于風電而言,理論上一天24小時都可以有風。這意味著,拋開電網因素不談,僅在利用小時數方面,風電就已足可以秒殺光伏。而對于光伏來說,即便是在夏日,其光照時間,撐死也到不了10個小時。 此外,光伏的另外一大不利之處,則是在現金流方面。雖然風電、光伏的補貼資金都存在拖欠,但風電的補貼拖欠對其現金流的影響相對要小。 風電資產證券化躍進 資料顯示,在經過了近兩年的長跑后,甘肅電投終于在2016年上半年完成了定增。 根據方案,甘肅電投將通過定向增發募集資金18.09億元,該筆資金投資項目為收購酒匯風電100%股權、投資建設瓜州安北第六風電場A區200MW風力發電項目、投資建設高臺縣50MWp光伏發電項目及補充上市公司流動資金。 就此次收購的資產來看,主要是酒匯風電100%股權,交易金額為68,000.00萬元。具體到資產評估而言,本次標的資產按資產基礎法評估價值為29,477.86萬元,增值額-7,380.15萬元,增值率-20.02%,收益法評估價值為68,018.10萬元,增值額31,160.09萬元,增值率84.54%。 對此,甘肅電投認為,從評估結果看,資產基礎法評估結果低于收益法評估結果。資產基礎法評估是以資產的成本重置為價值標準,這種重置成本通常將隨著國民經濟的變化而變化;收益法評估是以資產的預期收益為價值標準,強調的是企業的整體預期盈利能力,所以在如此兩種不同價值標準前提下會產生一定的差異。由于標的資產的風力及太陽能資源充沛,電價為國家確定的上網電價,價格相對穩定,預計酒匯風電未來將持續經營,因此收益法能夠更好的反映標的資產的綜合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