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15日印發《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推出全面扶持光伏產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意見》提出,到2015年總裝機容量達到3500萬千瓦以上,將此前的規劃目標一舉提高了75%。同時,《意見》就并網、電量收購、補貼
中利科技(002309):成功進軍日本光伏電站市場 研究機構:長城證券 撰寫時間:2013.5.7 預計公司2013-2015年EPS分別為0.58元、0.76元和0.94元,對應PE分別為20.5倍、15.6倍和12.6倍。我們認為公司資源優勢明顯,電站轉讓的確定性較高,維持公司“推薦”的投資評級。 公司擬大規模開發投資日本光伏電站:公司發布兩則公告:一、控股子公司中利騰暉與福山株式會社簽署了《光伏電站合作開發協議》,雙方擬定于2013-2015年在日本共同投資開發福山株式會社已取得政府批文的500MW光伏電站項目,其中2013年約80MW,2014年不低于200MW,2015年不低于200MW。二、中利騰暉與東亞集團簽署了《協議書》,雙方擬定于2013-2015年在日本共同投資開發300MW光伏電站項目,其中2013年不低于50MW,2014年不低于150MW,2015年100MW;當年建設項目當年并網不低于60%。 日本市場收益可觀但門檻較高:在日本現行的FiT政策下,投資建設光伏電站的投資回報率相當可觀。對于中國企業來說,日本市場門檻較高,一般需要JET認證和J-PEC認證;中國企業一般通過注冊分公司并作為系統集成商參與電站項目開發建設來銷售產品,或者尋求日本代理商。 公司成功進軍日本光伏電站市場:公司此次簽署的3年800MW的合作投資開發協議,是公司開拓日本市場取得的巨大突破,表明公司成功進軍日本光伏電站市場。公司的兩個合作方福山株式會社與東亞集團均有良好的項目儲備與開發經驗,且有多家能源長期投資基金作為后援力量,項目資源與客戶資源俱佳,有利于電站建成之后的運營與轉讓。 光伏電站的商業模式已獲驗證:公司的光伏業務采取國內銷售與國外銷售并重、以建設光伏電站為主、組件銷售為輔的經營策略。公司憑借自身的資源優勢,形成了光伏電站快速開發、建設、轉讓的商業模式,2012年順利轉讓120MW電站項目,驗證了其商業模式的可行性。目前,公司優質項目儲備豐富,2013年已啟動及規劃的光伏電站項目近400MW。判斷公司光伏電站轉讓的確定性較高,今年下半年將大規模確認收入,該業務的收入與利潤未來有望持續保持高速增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