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國家發改委頒布了《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這是我國第一個針對超大網絡型自然壟斷電網行業的定價辦法。
多地輸配電價下降 《辦法》也是在充分試點的基礎上制定出來的。2014年,國家發改委部署深圳和蒙西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2015年,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寧夏、湖北、安徽、云南和貴州等5省(區)。 2016年初,又決定在12個省級電網和華北區域電網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9月決定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實現全覆蓋。 一些先試先行的地方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以湖南為例,湖南省發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長劉年表示,湖南省第一個監管周期輸配電價比2015年電網購銷差價降低約0.01元/千瓦時左右,降價總金額11億元。 包括湖南在內,輸配電價改革后,許多試點地區電網企業輸配電費用降低。 上述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2015年,國家發改委在深圳、蒙西、湖北、安徽、寧夏、云南、貴州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通過成本監審,核減電網企業不相關資產、不合理成本后,綜合考慮未來投資增長因素后,用于降低銷售電價的部分約80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多數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均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但北京、河北北網的輸配電價有上漲需求。 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解釋說,這是由于北京、河北北網受投資大幅增長、售電量增速較低等因素影響。 周大地表示,地方輸配電網是合理的必要投資的情況下,則能夠得到合理成本上的回報。在承認投資都是合理的前提下,由于各地輸配電網的投資是不同的,售電量也不同,相應各地的輸電成本也不同,核算下來,有些地方價格就會比較高,這是正常的狀態。 不過,為平穩推進輸配電價改革,《辦法》中明確了平滑機制。具體為,監管周期內電網企業新增投資、電量變化較大的,應在監管周期內對各年準許收入和輸配電價進行平滑處理。情況特殊的,可在下一個監管周期平滑處理。 “由于定價辦法規定了平滑機制,北京、河北北網測算出來的輸配電價較現行購銷差價有了適當提高,但暫時先不調整到位,銷售電價繼續維持現行水平。”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說。 強化投資約束機制 周大地強調說,界定合理投資顯得尤為重要。價格管理上并不能直接遏制非合理成本,而投資是否合理需要更多的機制來約束,電力過剩與之前的不合理投資也密切相關。“有些地方將電力投資作為拉動經濟增加投資的重要內容,有些投資不一定是比較適當的。”他說。 在周大地看來,需要加強電力規劃優化,并不斷探索完善投資約束機制。 記者注意到,激勵約束機制中,就包含強化投資約束機制、建立投資定期校核機制。 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強化投資約束機制,電網投資與電量增長、負荷增長、供電可靠性不匹配的成本費用暫不予納入輸配電價,抑制電網過度投資,鼓勵工程造價節約,減少不必要投資。 建立投資定期校核機制上,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防止電網企業虛報投資,當電網企業實際投資額低于規劃投資額時,對差額投資對應的準許收入的70%予以扣減,反之,差額投資對應的準許收入不再上調。 此外,輸配電價改革在“管住中間”建立了制度框架的基礎上,也為“放開兩頭”、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提供了重要基礎。 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據測算,2015年全國電力直接交易4300億千瓦時,按每千瓦時平均降低5分錢測算,減輕了用電成本215億元。2016年電力市場交易規模又進一步擴大,初步測算,2016年電力直接交易將達7000億千瓦時,按每千瓦時降低6.4分錢測算,全年可降低用電費用45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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