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區標桿電價與脫硫電價之間的價差要大大高于東部,綠色證書交易的定價是以中東部地區的價差為主還是西部地區為主?西部地區的光伏電站有參加交易的積極性嗎?
破解電價補貼不足 根據此前發布的一些信息,未來光伏電價主要由三部分構成,脫硫電價、定額補貼以及綠色證書交易收入。 具體而言,在這三部分中,隨著電改的推動,除了定額補貼由政府確定外,脫硫電價以及綠色證書交易收入等其他兩部分,均要由市場決定。 不過,從此次出臺的通知來看,明顯推翻了這種設想。 根據通知,風電、光伏發電企業出售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后,相應的電量不再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的補貼。 換句更直接的說法,在補貼與綠色證書交易之間,只能是二選一。 在這一政策邏輯背后,顯然反映出了想要更加快速解決補貼資金不足的難題的意圖。道理很簡單,如果光伏電站通過綠色證書交易獲得收益后,就不需要再給其額外的補貼,勢必會減少對整個補貼資金的需求。 如何調動企業積極性 不過,在強迫企業二選一后,光伏電站參與的積極性又來自何處呢? 粗略來看,以目前的光伏補貼以及各地的不同的脫硫電價來看,西部地區享受的補貼差價要明顯高于中東部。那么,不論是采用協商方式還是競價方式,肯定是價格低者更有競爭優勢。 換句簡單的話說,對于東部地區的光伏電站而言,因為其需要的補貼較少,在綠色證書交易中,則可能采取更低的方式來轉讓其所持有的證書。 但如以同樣的價格,對于需要補貼更高的西部地區的電站而言,這個價格可能還不如不參與證書交易而只享受補貼更為劃算。 而在需求方,同樣存在相應的激勵措施缺乏的問題。 即便是在一些霧霾嚴重的地區,一些個人或者企業想通過購買證書的方式為減少霧霾近一份力,但由于相應措施的缺乏,這筆購買綠色證書的錢并不會直接用在當地的可再生能源發展上,而是放在了全國的“大鍋飯”里。 基于此,專家建議,要想調動綠色證書需求者的積極性,更合理的做法,則應該按照屬地原則,專款專用。比如,某個省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購買綠色電力證書后,應該將這筆錢通過增加當地光伏電站指標的方式予以獎勵。 至于如此一來可能就達不到通過綠色證書交易費用來彌補可再生能源附加不足的目的的問題,則可以通過相應削減全國總的年度新增光伏規模的手段來解決。 如此,既保證了全國總的補貼支出減少,又通過調動地方個人和企業的積極性來彌補全國光伏電站規模削減后的缺口,同樣可以達到保證一定的年度新增光伏電站規模的目的,確保光伏的高速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