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政府工作報告各項部署,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 號)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促進自治區電力工業科學發展,為經濟社會長足發展和長治久安
三、重點任務(一)堅持推進廠網分開。 堅決貫徹落實國家電力體制改革系列文件精神,堅決破除一切不合時宜的體制機制弊端,堅持推進“廠網分開”,不斷推進企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電力體制改革工作創造有利條件。 結合自治區電力發展的實際情況,國網西藏電力有限公司繼續保留現有直孔水電站等裝機容量 62 萬千瓦電源資產作為系統的調峰調頻電站,今后國網西藏電力有限公司除抽水蓄能電站外不再參與電源建設,逐步實現廠網分開。 (二)完善農電管理體制。 把構建平安西藏,確保邊疆穩固、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增進民生福祉作為農電體制改革的根本遵循,保證全區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不斷延伸主電網供電范圍。 根據發展水平和歷史情況,穩步推進農電管理體制改革,由國網西藏電力有限公司“農電代管”向“農電直管”或由地方入股成立現代化的股份制企業轉變。 在主電網未覆蓋的邊遠鄉村建設以可再生能源為主要電源的微電網和配電網,保障安全可靠運行的電力供應。 (三)完善電網投融資體制,加快實現統一電網。 爭取提高中央資金撥付比例,加快藏中電網與昌都電網、阿里電網聯網工程建設,加快形成以 500 千伏電網為主網架、配電網協調發展、覆蓋全部 74個縣(區)的西藏統一電網。具備條件的地區,試點推行增量配電網業務,探索社會資本投資配電業務的有效途徑。 (四)理順和完善電價形成機制。 既要發揮電力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基礎公益性產業作用,又要回歸商品屬性,按照市場規律科學理順電價形成機制。 一是科學核定上網電價。依據工程竣工決算合理確定各類電站工程造價標準,按照“保本微利”原則確定發電上網基準價格。 二是核定輸配電價。依據電網輸配電資產和運維成本,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核定各電壓等級輸配電價。 三是合理核定銷售電價。結合自治區電力發展的實際情況合理制定各類型銷售電價,逐步制定實施“豐枯電價”、“居民階梯電價”、“峰谷電價”等。 (五)逐步建立區內電力直接交易機制。 組建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完善電力市場監管體系。開展售電側改革試點,積極培育售電業務主體。按電壓等級分期分批放開用戶與發電企業開展直接交易。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區內發電企業上網電價,由用戶與發電企業通過協商、市場競價等方式,在政府規定的基準價格上下浮動范圍內自主確定。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用戶購電價格由市場交易價格、輸配電價(含線損)、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三部分組成。 (六)建立跨省區電力交易機制。 加強與區外省份的溝通協作,化解冬春季節電力緊張局面。國網西藏電力有限公司負責與區外協商簽訂季節性的電力外購長期協議,明確價格水平和負荷峰平谷特性。 鼓勵發電企業在電力富余季節主動開拓外部市場,基于國家確定的跨省區輸電價格,按照售電地區市場規則,參與各類交易。 (七)建立電力發展的反哺機制。 為更好地構建國家安全屏障和生態安全屏障,建立電力基礎公益性的反哺機制。爭取國家設立財政專項資金,建立西藏電力普遍服務補償機制,彌補電力企業承擔最基本公益性服務而導致的虧損。 (八)積極推動清潔能源電氣化。 為保護國家生態安全屏障,貫徹落實國家“退耕還林、退牧還草”政策和《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各項要求,逐步推動自治區薪柴等傳統用能方式向清潔能源電氣化方式轉變。積極推動自治區清潔能源電能替代相關工作,力爭在全國率先實現電氣化。 (九)加強政府管理和有效監管。 厘清政府監管和電網等企業的工作職責,加強政府管理部門與行業監管部門的分工與合作,進一步加強政府部門的戰略規劃和運行管理,加強對調度機構、市場交易機構的有效監管。
(一)加強組織領導。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牽頭建立深化電力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在自治區黨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及其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統一領導下,統籌推進全區電力體制改革工作,制定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相關政策文件和重大改革舉措,及時協調解決改革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各地市、各部門要圍繞重點工作任務制定工作方案,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到實處。 (二)強化重大問題專題研究。 在推進電力體制改革的過程中,加強價格、市場化交易、農電體制改革、投融資和產權變更等重大事項和問題的專題研究工作。 (三)強化統籌協調。 電力體制改革要與國有企業等相關重點領域改革有機結合。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牽頭提出工作清單,組織相關部門做好前期統籌協調和研究工作,形成具體方案后抓好推進落實工作。 (四)加強宣傳引導。 切實加強電力體制改革的宣傳報道,做好相關政策的解讀工作,形成濃厚氛圍。及時發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文件,解答改革難題,回應社會關切,最大程度凝聚各方共識,形成改革合力,為改革深入推進創造良好輿論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