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管局: 關于印發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機關事務管理局,北京市、西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為做好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工作,提高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質量,我司組織編寫了《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建設指南》,現印
第七章 現場安全管理7.1人員安全管理施工單位與運維服務單位應對進場人員進行兩級安全教育,組織安排定期進行《安規》、《運規》《電力生產事故二十五項反措實施細則》、《安全生產法》的學習和考試,對未進行考試或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安排上崗,提高全員防范事故的意識,增強防范事故的能力,促進安全生產水平的提高。工作或作業場所的各項安全措施必須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GB26860-2011)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1-2014);加大對相關員工的光伏防火滅火常識,自覺做好消防工作。開展經常性的消防業務訓練,使其掌握撲滅被初期火災和疏散人員的方法。 7.2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應避免干擾正常辦公,施工區域與辦公場所應隔離,具體標準與應采取的措施需參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規范。 7.3重要區域禁入管理實施單位應安排施工單位或運維服務單位針對光伏發電項目的光伏陣列區、高壓配電房、箱變等涉及高壓電源區域,應設立隔離圍欄等防護裝置,并在明顯的位置設警示標識,并保證人員有足夠的時間注意它所表示的內容。項目的出入口區域應設立門禁,并通過門禁授權等方式管理進出人員。在光伏入口區域、危險區域等加裝視頻監控設備,實行7x24小時有效管理。 7.4防火與防直流拉弧措施
7.5防風,防雨,防災害性天氣措施實施單位或委派的運維服務單位應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應急預案,對各類事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全面提高應對各類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電場安全、穩定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