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河北省易縣人民政府印發《易縣分布式光伏可開放容量信息公開發布辦法(試行)》,文件決定自2022年7月份起,對全縣變電站、10千伏線路分布式光伏可開放容量進行全面分析和評估測算,并每季度定期根據易縣分布式光伏累計并網容量進行動態更新220千伏及以下電網設備的分布式光伏可開放容量,通過相關政府
3.分布式光伏企業(用戶)在取得供電企業接入系統方案答復前不得先行建設光伏項目;供電企業出具的低壓(220/380伏)接入系統方案接有效期為3個月,高壓(10千伏及以上)接入系統方案有效期為1年,在有效期前未并網的,接入系統方案作廢,分布式光伏項目業主根據實際情況可重新進行申報。禁止惡意圈占并網容量。 4.電網承載力不足的區域暫停新增分布式光伏項目申報,項目投資方也可通過配套建設儲能等技術手段改善提升電網消納能力后再新增分布式光伏項目。 5.電網企業加強有源配電網(主動配電網)規劃、設計、運行方法研究,加大投資建設改造力度,提高配電網智能化水平,著力提升配電網接入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 附件1:易縣2022年第三季度變電站可開放容量信息表.xls ![]() 附件2:易縣2022年第三季度10千伏線路可開放容量信息表.xl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