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國家能源局印發《2023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指出:大力發展風電太陽能發電。推動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并網投產,建設第二批、第三批項目,積極推進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穩妥建設海上風電基地,謀劃啟動建設海上光伏。大力推進分散式陸上風電和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
二、著力增強能源供應保障能力 立足我國能源資源稟賦,進一步夯實化石能源兜底保障基礎,大力提升能源安全穩定供應水平,有效應對能源市場波動和風險挑戰。 夯實化石能源生產供應基礎。有序推進煤礦先進產能核準建設,推動在建煤礦盡快投產達產,增強煤炭增產保供能力。積極推動瑪湖、富滿、巴彥及渤海等原油產能項目上產,加快建設陜北、川南、博孜—大北等重要天然氣產能項目。抓緊抓實“五油三氣”重點盆地及海域的油氣增產上產,推動老油氣田保持產量穩定,力爭在陸地深層、深水、頁巖油氣勘探開發、CCUS促進原油綠色低碳開發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增強能源儲備能力建設。 提高能源系統調節能力。大力推進煤電機組節能降碳改造、靈活性改造、供熱改造“三改聯動”。加快建設具備條件的支撐性調節性電源,開工投產一批煤電項目。健全完善抽水蓄能發展政策體系,加快建設一批抽水蓄能項目。以地下儲氣庫為主、沿海LNG儲罐為輔,推進儲氣設施集約布局,加快大慶升平、重慶銅鑼峽和黃草峽、河南平頂山、江蘇淮安等地下儲氣庫開工建設。穩妥推進煤炭儲備基地建設,提升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能力。 強化安全風險管控。推動建立能源安全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強化能源安全風險預研預判。以迎峰度冬和迎峰度夏為重點,持續做好電力供需平衡預警、“一省一策”建議發布等電力保供工作。強化直流輸電系統、電力二次系統、新能源并網等安全風險管控,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有效管控大電網安全。強化電力應急能力建設,推進國家級電力應急基地研究布局,開展跨省區大面積停電演練。 三、深入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鞏固風電光伏產業發展優勢,持續擴大清潔低碳能源供應,積極推動生產生活用能低碳化清潔化,供需兩側協同發力鞏固拓展綠色低碳轉型強勁勢頭。 大力發展風電太陽能發電。推動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并網投產,建設第二批、第三批項目,積極推進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穩妥建設海上風電基地,謀劃啟動建設海上光伏。大力推進分散式陸上風電和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推動綠證核發全覆蓋,做好與碳交易的銜接,完善基于綠證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科學設置各省(區、市)的消納責任權重,全年風電、光伏裝機增加1.6億千瓦左右。 積極推進核電水電項目建設。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動沿海核電項目核準建設,建成投運“華龍一號”示范工程廣西防城港3號機組等核電項目,因地制宜推進核能供暖與綜合利用。核準建設雅礱江牙根一級,金沙江上游昌波等水電站項目。推動主要流域水風光一體化規劃,建設雅礱江、金沙江上游等流域水風光一體化示范基地。制定長江流域水電生態化開發方案,有序開發長江流域大中型水電項目。 加強化石能源清潔高效開發利用。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穩步提升煤炭洗選率,開展富油煤分質分級利用示范,提高清潔煤和油氣供應保障能力。加快油氣勘探開發與新能源融合發展,促進油氣上游智能化、綠色化發展。研究修訂天然氣利用政策。出臺促進煉油行業低碳高效發展相關指導意見,推進煉油產能結構優化與布局優化。加強成品油生產管理,保障國ⅥB標準車用汽油穩定供應。 積極推動能源消費側轉型。加快建設智能配電網、主動配電網,提高接納新能源的靈活性和多元負荷的承載力,提升生產生活用能電氣化水平,重點推進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清潔低碳轉型。推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上線運行國家充電基礎設施監測服務平臺,提高充電設施服務保障能力。完善清潔取暖長效機制,穩妥有序推進新增清潔取暖項目,推動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穩步向好。 加快培育能源新模式新業態。穩步推進有條件的工業園區、城市小區、大型公共服務區,建設以可再生能源為主的綜合能源站和終端儲能。積極推廣地熱能、太陽能供熱等可再生能源非電利用。支持纖維素等非糧燃料乙醇生產核心技術攻關和試點示范,研究推動生物燃料多元化利用。積極推動氫能應用試點示范,探索氫能產業發展的多種路徑和可推廣的經驗。 四、提升能源產業現代化水平 強化科技對能源產業發展的支撐,加快補強能源產業短板弱項,實施一批原創性引領性能源科技攻關,推動能源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 加強關鍵技術裝備攻關。持續開展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評定,做好前兩批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跟蹤評價工作,堅持“凡有必用”的原則依托工程建設推動攻關成果示范應用,重點推動核心設備與關鍵零部件、基礎材料等技術的研發應用,及時協調解決技術攻關、試驗示范、產品應用等環節中存在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