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能源政策(2012)
目 錄
前 言
一、能源發展現狀
二、能源發展政策和目標
三、全面推進能源節約
四、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五、推動化石能源清潔發展
六、提高能源普遍服務水平
七、加快推進能源科技進步
八、深化能源體
民節約意識。嚴格執行公共機構節能標準和規范,發揮政府機關示范帶頭作用。動員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積極開展小區、學校、政府機關、軍營和企業的節能行動,努力建立全社會節能的長效機制。推廣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推進節能型住宅建設。
四、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推進能源多元清潔發展、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戰略舉措,也是保護生態環境、應對氣候變化、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要。中國堅定不移地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到“十二五”末,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11.4%,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比重達到30%。 ——積極發展水電。中國水能資源蘊藏豐富,技術可開發量5.42億千瓦,居世界第一。按發電量計算,中國目前的水電開發程度不到30%,仍有較大的開發潛力。實現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的目標,一半以上需要依靠水電來完成。在做好生態環境保護、移民安置的前提下,中國將積極發展水電,把水電開發與促進當地就業和經濟發展結合起來,切實做到“開發一方資源,發展一方經濟,改善一方環境,造福一方百姓”。完善水電移民安置政策,健全利益共享機制。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環境影響評價,嚴格落實已建水電站的生態保護措施,提高水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和生態環境效益。做好水電開發流域規劃,加快重點流域大型水電站建設,因地制宜開發中小河流水能資源,科學規劃建設抽水蓄能電站。到2015年,中國水電裝機容量將達到2.9億千瓦。 ——安全高效發展核電。核電是一種清潔、高效、優質的現代能源。發展核電對優化能源結構、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義。目前中國核電發電量僅占總發電量的1.8%,遠遠低于14%的世界平均水平。核安全是核電發展的生命線。日本福島核事故發生后,中國對境內核電廠開展了全面、嚴格的綜合安全檢查。檢查結果表明,中國核電安全是有保障的,在運核電機組20年來從未發生過2級及以上核安全事件(事故),主要運行參數好于世界平均值,部分指標進入國際先進行列或達到國際領先水平。繼續堅持科學理性的核安全理念,把“安全第一”的原則嚴格落實到核電規劃、選址、研發、設計、建造、運營、退役等全過程。制定和完善核電法規體系。健全和優化核電安全管理機制,從嚴設置準入門檻,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完善核電監管體系,加強在建及運行核電廠的安全監督檢查和輻射環境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國家核事故應急機制,提高應急能力。加大核電科技創新投入,推廣應用先進核電技術,提高核電裝備水平,重視核電人才培養。到2015年,中國運行核電裝機容量將達到4000萬千瓦。 ——有效發展風電。風電是現階段最具規模化開發和市場化利用條件的非水可再生能源。中國是世界上風電發展最快的國家,“十二五”時期,堅持集中開發與分散發展并舉,優化風電開發布局。有序推進西北、華北、東北風能資源豐富地區風電建設,加快分散風能資源的開發利用。穩步發展海上風電。完善風電設備標準和產業監測體系。鼓勵風電設備企業加強關鍵技術研發,加快風電產業技術升級。通過加強電網建設、改進電網調度水平、提高風電設備性能、加強風電預測預報等途徑,提高電力系統消納風電的能力。到2015年,中國風電裝機將突破1億千瓦,其中海上風電裝機達到500萬千瓦。 ——積極利用太陽能。中國太陽能資源豐富,開發潛力巨大,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十二五”時期,中國堅持集中開發與分布式利用相結合,推進太陽能多元化利用。在青海、新疆、甘肅、內蒙古等太陽能資源豐富、具有荒漠和閑散土地資源的地區,以增加當地電力供應為目的,建設大型并網光伏電站和太陽能熱發電項目。鼓勵在中東部地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