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做好光伏發電相關工作的緊急通知。通知指出,各地、各電網企業應依法依規繼續做好光伏發電項目并網、(代)備案和地方補貼墊付等工作,不得以項目未納入國家補貼建設規模范圍為由擅自停止。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做好 光伏發電相關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各地方電網企業: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了《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18〕823號,以下簡稱《通知》)。據反映,部分電網企業以《通知》為由停止了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并網、代備案和補貼墊付等相關工作。經研究,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電網企業應依法依規繼續做好光伏發電項目并網、(代)備案和地方補貼墊付等工作,不得以項目未納入國家補貼建設規模范圍為由擅自停止。 二、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要加強對電網企業的監管,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特此通知。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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