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宜昌市環保局、市監察局等聯合對全市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的湖北三新硅業有限責任公司等6家企業實施掛牌督辦。
此次實施掛牌督辦,公布了掛牌督辦企業存在的環境問題、整治要求、整治限期、工作進展情況和整治結果,明確了企業整改時限,責成企業制定
11月14日,宜昌市環保局、市監察局等聯合對全市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的湖北三新硅業有限責任公司等6家企業實施掛牌督辦。 此次實施掛牌督辦,公布了掛牌督辦企業存在的環境問題、整治要求、整治限期、工作進展情況和整治結果,明確了企業整改時限,責成企業制定具體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并要求各地嚴格督促掛牌企業依法進行整改。在整治期間宜昌市環保、監察等部門將不定期到各地對掛牌督辦工作進行督查。在限期整改結束后,有關部門將按規定檢查驗收。對不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務,工作不力或不作為等,追究相關責任人,對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或不積極配合的企業責任人,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此次掛牌督辦將從11月開始,12月30日前由宜昌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向宜昌市人民政府匯報掛牌督辦案件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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