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獲悉,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編制的《全國防沙治沙規劃(2021—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經國務院審批同意,已于近日正式印發實施。
國家林草局荒漠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規劃》是中國履行《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的指導性文件,是省級人民政府編制本行政區域防沙治沙規劃
記者從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獲悉,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編制的《全國防沙治沙規劃(2021—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經國務院審批同意,已于近日正式印發實施。國家林草局荒漠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規劃》是中國履行《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的指導性文件,是省級人民政府編制本行政區域防沙治沙規劃的主要依據。 《規劃》提出,到2025年,規劃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務1億畝,沙化土地封禁保護面積3000萬畝;到2030年,規劃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務1.86億畝,沙化土地封禁保護面積0.9億畝。 《規劃》明確,將沙化土地劃分為干旱沙漠及綠洲,半干旱,青藏高原高寒,黃淮海平原半濕潤、濕潤,沿海沿江濕潤等五大沙化土地類型區、23個防治區域。根據沙化土地分布特點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確定7個重點建設區域,即3個優先治理區和4個優先預防區。 《規劃》提出,分類保護沙化土地。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實行沙化土地分類保護,全面落實各項保護制度,充分發揮生態系統自然修復功能,促進植被休養生息,從源頭上有效控制土地沙化。強調對于原生沙漠、戈壁等自然遺跡,堅持宜沙則沙,強化保護措施,力爭實現應保盡保。 《規劃》要求,推進重點區域沙化土地綜合治理。在科學評估水資源承載能力的基礎上,突出重點建設區域,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并總結概括了四大類、共11種常見的修復措施,高質量開展生態修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