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晶科能源對外宣布,子公司晶科電力有限公司(簡稱“晶科電力”)與國家開發銀行(下稱國開行)簽訂了3.2億元的貸款協議,貸款資金將用于公司在江西省的光伏電站項目。 根據協議的條款,國開行江西省分行將提供15年期總計3.2億元,作為晶科電力位于江西
3月10日,晶科能源對外宣布,子公司晶科電力有限公司(簡稱“晶科電力”)與國家開發銀行(下稱國開行)簽訂了3.2億元的貸款協議,貸款資金將用于公司在江西省的光伏電站項目。根據協議的條款,國開行江西省分行將提供15年期總計3.2億元,作為晶科電力位于江西省橫峰縣蓮荷鄉楊家村的50MW項目的融資貸款(該項目已于2015年2月并網發電)。 晶科能源董事長李仙德表示:“去年8月份,公司與橫峰縣政府簽訂了100MW項目投資建設協議,本次50MW項目是協議的第一期項目。下游電站的開發需要強大資金作為后盾,晶科電力下游電站業務的發展一直得到金融機構尤其是國開行的大力支持。目前,公司在國開行國內融資授信限額達到40億元,累計項目貸款達到14.6億元。在未來我們將繼續與國開行緊密合作,在創造綠色能源的同時為投資人帶來優異回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