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日起,日本全面放開電力零售市場,允許所有用戶自由選擇售電商。
原標題:日本電力市場化改革改了啥? 來源:中國電力報-中電新聞網 作者:陶鏡羽 2016年4月1日起,日本全面放開電力零售市場,允許所有用戶自由選擇售電商;取消批發市場的價格管制,鼓勵發電商、十大區域電力公司和售電商一起進入交易市場。這些舉措均來自2012年日本開始進行第五輪電力體制改革,此改革已經于2015年進入改革實施階段。 ![]() 成立獨立電監會并重振核電、積極減排 2015年7月17日,日本參院全體會議通過了《電氣事業法》等相關法規修正案,確定改革第三階段方案。法案要求除沖繩電力公司外的日本9家發輸配售一體的區域電力公司,在2020年實現發電和電網環節的法律分離,取消居民電價管制,成立獨立的電力監管委員會。 此外,日本產經省審議會還出臺了新的《能源基本計劃》草案。對于核能發電,產經省從穩定供給、削減費用、全球變暖對策的觀點出發,同意在確保安全的大前提下繼續使用核電。與此同時,日本自民主黨國會議員聯盟還提出,要將重啟核電上升到“國家要務”的高度,力推核電站的重啟、甚至新建。 本屆日本政府摒棄了上屆政府2030年全面退出核電的計劃,將核電定位為“保障日本能源穩定供應的重要基礎能源”,推動核電重啟。日本原子能監管委員會根據新的核能安全標準對核電機組進行審核,截至2016年4月,日本已經通過了4臺核電機組重啟的安全審查。此外,日本政府計劃,到2030年日本能源比例為:可再生能源22%~24%,核能20%~22%,煤炭火力26%,天然氣火力27%,石油火力3%。此外,日本確立了26%減排新目標,并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巴黎峰會)召開之前,提交了本國的減排行動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