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采用固定電價才有出路
中國政府承諾要在2015 年完成35GW 的光伏總裝機,如果不采用這種固定電價模式(不同地區根據光照資源相應劃分度電價格),目前來看,恐怕很難完成任務
文︱陸劍洲
乍看標題,也許有人會認為筆者這是危言聳聽。不過,當你去和做光伏電站的“老人”們聊過之后,也許就不這么認為了。
地面大型電站和屋頂分布式光伏系統,是目前光伏并網電站最主要的兩種應用形式。
在我國,大型地面光伏電站采用的是固定電價(2011 年是1.15 元/度,2012 年至今是1 元/度),但由于主要在西部建設,電網消納時遇到了和風電同樣的限發問題,導致其收益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銀行和保險難以介入。因此,西部光伏電站的投資者,以能夠拿到銀行貸款且有一定抗風險能力的國企為主。但隨著建設的深入,國企也逐漸意識到了投資回報的風險,開始減少西部光伏電站的投資,相比2011 年,2012年西部光伏電站的投資建設熱情已明顯有所降低。
與西部相比,由于電網消納能力較強,因此東部光伏電站很少遇到限發問題,但東部地區光照資源與西部相比有較大的差距,其發電能力差了很多。舉例來說,格爾木地區每千瓦光伏裝機每年最多可發電1900 度,內蒙古大多數地區同樣裝機的年發電也可達1500 度以上,而東部光照資源較好的山東,每千瓦裝機的年發電量最多也只有1350 度左右。因此,目前東西部地區同樣的1 元/度的固定電價,在東部大部分地區都很難獲得合理收益,所以投資者寥寥。只有山東和江蘇之前出臺的1.25-1.3 元/度的電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申報者較為踴躍,但地方政府對總容量進行了限制。這也是目前東部光伏電站投資中大多數企業更愿意選擇申報金太陽和住建部光伏建筑一體化(金屋頂)補貼的原因,因為有政府的先期補貼,企業實際的初投資只占項目總投資的30%左右,甚至更低,其投資壓力相對小得多。
但金太陽和金屋頂項目由于需要將電力賣給用戶,因此不光需要有足夠的屋頂,還需要業主有足夠大的持續性負載,最好周六、日都不休息。否則,用戶用不掉的電,要么浪費掉,要么再裝一套升壓站賣給電網(按照脫硫電價)。這對投資者的要求更高,符合投資要求的屋頂也很難找到,即使找到了合適的屋頂,由于業主的電費結算、業主用電持續性都存在很大變數,導致財務模型無法固定,因此金融和保險機構也無法介入。另外,由于初裝補貼項目是全國統一審批,導致不少項目純粹為了拿補貼而申報,加上數量有限,最后形成有好屋頂的拿不到補貼、拿到補貼的找不到合適屋頂的局面。目前市場上金太陽項目轉讓成風,就充分說明了這點。淘科公司聯合南通四建以及瀾晶資本推出的“光伏屋頂保障計劃”,也正是想解決這部分金太陽項目的實施問題。
由于存在著以上問題,金太陽和金屋頂在項目落實、建設質量、運營效果方面都難以得到有效保證。投資者的信心也容易受到打擊,很可能采用近乎極端的成本節約戰略,比如將自有資金投入比例降低到微乎其微的地步。這最終將導致大量的初裝補貼項目面臨“曬太陽”(指光伏電站被限制或未能正常發電)的悲慘境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