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電網
從一年多來的討論和各方公開表態來看,管住電網已成為電力業內的基本改革共識
得到李克強批示的報告出自國務院研究室研究員范必和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專家景春梅,全稱為《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思考》。
報告稱,近幾年煤電矛盾不斷加劇,出現發電企業頻現虧損,工商企業用電負擔沉重,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發展受制約,電力普遍服務不到位等問題。能源領域的突出矛盾,反映出“現行電力體制已成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節能減排和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的重大障礙”。應抓緊啟動第二輪電力體制改革。
從一年多來的討論和各方公開表態來看,管住電網已成為電力業內的基本改革共識。
電監會副主席王禹民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表示,在政企分開、廠網分開已經實現的上海保潔公司基礎上,電力體制改革的節點已落在電網領域,應改變電網統購統銷的運行體制,堅持市場化原則,以出臺獨立輸配電價為切入點,統籌推進輸配電體制改革。
中電國際董事長李小琳在今年的政協提案中指出,雖然發電市場實現市場化,但購售電仍單一壟斷,電廠賣電、用戶買電都還沒有選擇權和議價權。如能逐步放開,則更加有利于廣大電力消費者和生產者自主調節、節能和創新能力的發揮,更加有利于新能源和智能電網等新興生產力的成長。
“輸電電價、配電電價需要獨立,拖了太久!眹野l展和改革委員會宏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劉樹杰,在2012年召開的電改十周年座談會上直言,“確定電網成本現在沒人做,電網公司的成本結構根本不適用于監管,成本里什么都有,這是制度問題!
在另一份也在業內發生很大影響的報告中,國家能源局發展規劃司副司長何勇健認為,中國電力體制目前“最突出、最緊要的矛盾”是,“由于電網企業擁有獨家買賣電的特權,加之所有電價均由政府管制,使電力市場中兩個最重要的主體,即發電企業(生產者)和電力用戶(消費者)被制度性‘隔離’了,不能直接‘見面’進行市場交易”。
電網的壟斷權從何而來,又如何打破?在何勇健看來,電網的特權來自自然壟斷與行政壟斷權力的交織結合,“電網企業在電力規劃、投資、價格、市場準入等方面有較大決策權或影響力,由于監管不力,電網借助自然壟斷擴張市場控制力”。
輸配電環節的規模效應和網絡經濟特征,決定了其自然壟斷特性——一個區域只有一個輸/配電網最為經濟。而這樣的環節需要進行嚴格監管,包括對定價環節進行約束,對電網企業的投資定額、造價及標準進行審批,使其投資成本維持在合理水平,并保證非歧視性的進入和使用電網措施。
但現實是,電網的投資與擴張近十年來完全處于失控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