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缺失問題。標準的缺失可能導致中國產能過剩問題加劇。在光伏產業的發展之初,由于技術門檻低,利潤大,大小投資商趨之若鶩。從中國能源500強分析報告中看出,2011年、2012年新加入到中國能源500強的企業絕大多數是新能源企業,達100多家。這樣一個產業格局,如果沒有嚴格的行業標準,必將導致嚴重的混亂,讓原本處在危機中的光伏產業,雪上加霜。
產業過度市場化問題。現如今,我國光伏企業都處在危機之中,如果國家的政策不是他們所需要的,或者哪怕是在某一些細節上有偏差,很多企業都會在黎明前的黑暗里倒下,而且,倒下的還有可能是那些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國家應該重點扶持的企業。
那些留下來的,很可能是技術落后,但擴張能力極強的企業,它們可以在短時間內復制落后產能,但這是十分可怕的。
光伏產業,不應該在企業面臨倒閉的陰霾下,屈從于落后產能的蔓延,在混亂中,更應該保持冷靜的頭腦。
國六細則懸念叢生 謹防歪嘴和尚念錯經
國六條只是綱領性文件,真正起決定性作用的是實施細則。國六條令群情激奮,國六細則最怕歪嘴和尚念錯經,細則的制定應該注意以下事項。
進一步明確光伏的分布式發展方向。要堅定不移地確立光伏分布式能源的發展方向,一切政策,包括上網、補貼、金融、稅收、科研、標準等都朝著分布式發展方向傾斜。
確保光伏上網。在光伏上網方面,國家要切實出臺必要的政策,確保光伏發電能夠上網,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同時,在電網建設理念方面,要有全新的轉變。要堅定不移地建設智能電網,以適應分布式能源時代的來臨。切忌一方面固執地堅持統一的電網格局,同時又將這種硬件的缺失作為阻止上網的理由。
補貼向農村傾斜,配合以稅收減免等政策,確保整個產業鏈的經濟合理性。在補貼方面,一方面要向農村傾斜,以適應城鎮化建設的大潮;同時也要兼顧整個產業鏈的經濟合理性,除了補貼之外,還應該在稅收減免等方面下功夫,最終使產業鏈的每一個環節都是賺錢的,否則,任何環節的斷裂,都會導致整個行業的潰敗。當然,我們也要堅決防止按規模補貼光伏工程類似的政策出現。
在金融政策方面,除了支持上游的光伏制造業,也應該向下游的終端投資者傾斜,尤其是向農民等低收入者傾斜。
在科研方面,要集中資金,實現具有戰略意義的技術創新。國家有關機構,應該明確科研的重點發展方向,選定企業及機構,集中力量,投入海量資金,確保在各個方向的探索處于世界領先地位,聚光光伏,銅銦鎵硒、碲化鎘薄膜,廉價介質柔性光伏電池,智能電網等技術應該優先獲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