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缺陷對投保企業來說,可能會導致以下被動結果:一是所投保的保單如果在投保人和保險人之間出現爭議時,投保的光伏企業不可能在中國大陸獲得法律支持;二是如果未來權利人在保單項下向中國光伏生產企業維權時,中國光伏企業向保險公司索賠時,海外維權的司法成本、律師抗辯成本以及對當地法律體系不熟悉所可能導致的司法陷阱都將成為投保企業的深重隱憂。
2、投保門檻過高
Munich Re保單的門檻過高,極高的費率和其他要求,對企業資金來說是很大挑戰。另外,賠付很難,因為它設置的免賠額(指損失在一定限度內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的額度)高,高免賠額意味著只有廠家發生大的事故才能得到賠償,而一般數額的損失如果達不到免賠額標準,保單就等于一紙空文。一般,慕再的免賠額在投保額的2%-8%,對于銷售額在10億美金的一線企業,單次事故免賠至少在2000萬美元,顯然獲得理賠的可能性很小。
3、條款規定過于強勢、對投保人及權益人不利
國外部分保單對于投保人過于強勢,顯然不符合國際通行做法。以PowerGuard為例,Hanover International保單條款規定,被保險人不得對保險人采取任何法律行為!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合同中如果“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但投保人接受PowerGuard保單,必須放棄起訴的權利,如果未來發生保險糾紛,被保險人及權利人(買家、融資銀行等)無法維權。這樣的約定在PowerGuard保單中還有很多。
4、保單的公開透明
PowerGuard保單存在很多不利于組件商、海外買家及融資方(權益人)的約定,但是通過與投保人簽定保密協議(NDA),它將保單條款信息進行了封鎖,嚴令投保人不得對外泄露保單內容。權益人無法了解保單的內容和承保條件,使得利益無法得到保護。
財務實力分析:
PowerGuard產品使用的主要保險機構--Hanover International公司2012年年報顯示,該公司2012年稅后利潤僅870多萬英鎊,凈資產僅為1.2億多英鎊。這樣規模較小的財產保險機構顯然不具備大量承保中國組件企業的組件長期保險的資質。雖說該公司隸屬于漢諾威再集團,但是總部位于英國的該公司在法律上屬于獨立法人,漢諾威再集團并不對其承擔無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