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8月6日起,中歐光伏貿易爭端的“價格承諾”協議正式實施。歷時一年的歐盟“光伏反傾銷”近日塵埃落定。后“雙反”時代,光伏產業能否抓住機遇找到理性健康的發展之路?記者進行了探訪。
反傾銷調查重創企業
“和解”之前,歐盟的反傾銷調查以及臨時反傾銷措施已然對光伏企業造成巨大傷害。
在青島創銘新能源有限公司總經理王忠鋒眼里,歐盟市場已經可有可無。“‘雙反’之前,企業生產的太陽能電池板30%出口歐盟。3月6日執行‘強制登記’后,歐盟訂單下降50%;6月6日執行11.8%臨時反傾銷稅率,要么維持原價,企業自己承擔稅率成本,要么提價將稅率成本加進去,但這樣就意味著訂單將大幅下降,歐盟訂單下降到出口量的5%。”王忠鋒說。
近年來,我省光伏產業發展迅速,目前光伏產業產能在20億瓦左右,90%出口,其中對歐盟出口占全省光伏產品出口總量的70%以上。
2012年11月,歐盟針對我國光伏產品進行“雙反”調查后,我省相關出口企業已陸續由原來的20家左右銳減到不足10家。2012年我省對歐盟出口光伏產品4.3億美元,今年1—5月,全省出口額不到8000萬美元,同比下降超過60%。以出口量居全省前列的力諾光伏和皇明太陽能,截至5月底的出口貨值分別為594萬美元和487萬美元,同比分別下降84%和83%。
據了解,青島現有光伏企業中,尚缺乏真正成規模的大型企業。多年來,青島光伏80%依靠出口,美國、歐盟市場占出口額的40%—50%。而自美國、歐盟接連“雙反”之后,很多企業都徘徊在生死邊緣。
“和解”未必是救命稻草
在業內看來,“和解”對于瀕臨絕境的光伏企業來說,未必是“救命稻草”。
根據“價格承諾”協議,94家承諾企業對歐盟出口硅片、電池、組件,免征反傾銷稅,價格底線為每瓦0.56歐元,同時中國輸歐產品年總量不超7GW。其他未承諾企業將被征收47.6%(非承諾的應訴企業)或67.9%(非應訴企業)的反傾銷稅,有效期至2015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