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多晶硅行業,據了解,2012年我國光伏業60%的多晶硅仍需要進口,以前大家提到多晶硅產能過剩,只是規劃產能過剩,并不是現實的產能過剩。那么,對于如此之大的需求缺口,是不是存在著兼并重組的巨大機會?為此,中國光伏產業聯盟秘書處王世江博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大部分中小型多晶硅生產企業由于設備和工藝問題,導致其綜合能耗高、物料消耗多,生產成本遠高于目前市場售價,即便是優勢企業對其進行設備改造和工藝優化來降低成本,降本空間也依然有限。“另外,爐子和管道拆掉之后就成了一堆廢鐵,沒法簡單地拉走設備集中生產。”王世江表示。
對于電池組件生產企業來說,大企業兼并重組小企業,雖然可以相對方便地運輸設備投入生產,但是產能卻是結結實實地過剩。數據顯示,我國150多家太陽能電池組件企業年產能已超過40GW,而歐洲光伏工業協會預測,2012年~2013年全球光伏市場需求才在20GW~40GW之間。因此,當前很多大企業對于兼并重組一些規模小、技術含量低、質保服務差的電池組件和電池片生產企業的態度并不積極,多位專家也向《中國電子報》記者表示,兼并重組的行為應該讓市場進行選擇。
另一方面,稅貸政策、地方保護等外在環境因素也阻礙著光伏產業兼并重組的推進。兼并重組需要大量的資金,但歐美“雙反”、產能過剩、企業虧損均成為光伏產業在金融市場重獲投資信心的障礙所在,商業銀行對光伏企業普遍采取金融收緊的政策,造成大量光伏企業資金鏈緊張。雖然《意見》提出完善金融支持政策,金融機構要實施“有保有壓”的信貸政策,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先進、發展潛力大的企業做優做強,但是相關細則仍有待落實,光伏企業兼并重組的資金問題暫時還難以解決。
而即便企業有兼并重組需求,資金也已經到位,地方保護主義又成為一道難以逾越門檻。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保大棄小”是必須的選擇,但在大企業都還自顧不暇時,兼并小企業無從談起。林伯強強調,光伏產業曾經是很多地方扶持的經濟支柱,牽扯到兼并重組就會有利益糾葛,而地方政府也會成為阻力。我們不難理解,如果被兼并企業仍能在當地繼續生產,那還算“兩情相悅”;如果只是單純被拉走了設備,那地方政府的確將面臨隨之而來的稅收、就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