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用戶直購電交易在經過多年爭論之后甚至被叫停之后,正在開啟新局面。國家能源局重組之后,專門發文推進電力直接交易并加強后續監管。
所謂大用戶直購電,即是用戶和電廠簽訂購銷協議,由發改委核定電網輸配電價,并委托電網輸配電量。直接交易區別于電網輸配售一體化模式,被視為電力改革的創新之舉。
最新消息顯示,廣東省已擴大直購電試點規模,四川省出臺下發方案加入試點行列,山西、河南、江西等在研究實施方案。此前,直購電改革試點一度停滯。只有遼寧、吉林、福建等七個省份試點,且交易規模非常有限。
在國務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的盤子里,大用戶直購電試點審批在列。按照改革方案,大用戶直購電不再需要報備國家能源局審批。而在以往,直購電雖已市場為導向,但仍需上報審批。
一位能源局系統人士介紹,“按照改革后的審批流程,各地可以自行制定大用戶直購電方案,上報國家能源局備案即可。在國家發改委的職責范疇內,不再對買賣雙方交易方案審批。按規定,電網輸配電價需按發改委計算公式測算,并按程序報批。”
現階段,山西、河南等中西部省份對于大用戶直購電的熱情更加高漲。驅動之一是直購電可以為電力用戶提供較低的電價。
因有為高耗能提供低電價的嫌疑,直購電從改革試點至今一直存在爭議。反對者認為,直購電是變相低電價,與節能減排、結構調整相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