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北京光伏人士分析,雖然《通知》將分布式光伏的金融扶持范圍擴大,但從試點范圍來看,重點應該放在目前已經出爐的18個分布式光伏示范區,“一是國家示范項目,國開行需要參與;二是示范區為國家級經濟開發區,較之分散項目更好管理”。
8月18日,國家能源局公布首批分布式光伏18個示范區,包括北京海淀區中關村海淀園、河北保定英利、深圳前海、寧波杭州灣新區等均有入列。
18個示范區項目橫跨2013-2015年、共計1.823GW,其中2013年開建749MW,剩余項目在2015年完成。
前述光伏企業高管計算,以8元/瓦的EPC(工程總承包)價格計算,749MW總的投資額度為59.92億左右,國開行允許企業只出20%的自有資金,而僅此一塊國開行即需給出約48億元的金融扶持。
國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史立山承認,國家大力支持開拓國內分布式市場,但目前的18個示范區怎么形成規模,仍面臨挑戰。“因電網將售電作為自身收入,目前的電力體制不利于分布式發展。價格的落實,管理的到位,還需要時間”。
亮點:支持小企業、個人分布式
《通知》一個亮點是,中小企業和個人開發的分布式光伏電站亦列入國開行的金融扶持范圍。
《通知》稱,對不符合直接申請國開行貸款資質、信用等級低于BBB-的中小企業和個人,國開行將聯合地方成立統一投融資主體負責貸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