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模化障礙
據記者多方了解得知,盡管有多種新融資模式逐漸進入人們視線,但是,在國內創新發展新型融資模式面臨的風險很多,難度較大。
目前光伏企業、投資者對光伏產業本身的認識便有所偏差。孟憲淦認為,國內光伏發電要先規模化,再市場化,最后達到商品化。“現在政府做光伏發電,第一考慮的是先規模化,只有規模化了才能讓大家看到希望,覺得它還是有發展前景的。只有到了規模化,我們下一步才能做政策推動的市場化,在市場化過程中逐漸擴大應用范圍,由現在集中的工業園區、開發區發展到機關、事業、單位、學校、醫院、農村、家庭等等,然后在市場化的過程中不斷依靠科技進步來降低成本,直到平價了不要補貼了,這個時候才進入到第三個階段,就是商品化了。”
按照孟憲淦的三個階段理論,國內光伏業剛剛起步,正處于初級規模化階段,市場尚未成熟,規模小,價格高;且目前國內對光伏的定位還是戰略性的新興產業,處于培育發展的階段,還要靠政策來推動,所以,“各方是否看好光伏業的發展還存在著很大的分歧和爭議。在投資融資方面存在的問題,應該再深入加強調查研究,找到比較好的、適合中國國情的融資模式。”孟憲淦說。
而且,此前國內光伏業的負面報道較多,比如說惡性競爭、產品質量不好、龍頭企業資金鏈斷裂等等,尤其歐盟“雙反”后關于光伏企業的負面新聞很多,致使一些沒有涉足新能源行業、不了解新能源的投資方對光伏產業沒有一個清晰的認識,產生了觀望態度,對新能源的信心不是很足,投資熱情不是很高漲,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融資模式的創新。
另外,金融機構與投資方對國企與民企的態度區別,也是新融資模式難以推廣的原因之一。以第三方融資模式為例,它對國企、央企十分友好,而民企則基本上不大可行。因為中國光伏企業的壽命大概在十年左右,投資方會對企業是否會倒閉,或者項目能否建成等問題存有顧慮。而國營性的企業即使倒閉,還有上家公司可以追究,投資方的顧慮會少很多。
目前,光伏電站的商業模式還在探索之中,尚未有明確可行、可以推廣的商業模式,某種程度上也制約了融資模式的創新。“先確定商業模式,再去談融資模式吧。”有業內人士這樣說道。
德國拜爾能源一位主要負責人認為,無論是什么投資機構,提供融資的目的都是為了實現經濟方面的收益。如果不能確認電站項目的收益、企業的還款來源有保障的話,投資機構不會放心把錢貸給企業。而這又涉及到并網和補貼按時發放問題,需要國家從政策角度予以落實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