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國家能源局為2014年的分布式光伏發展設定了一個宏偉目標——即我國分布式光伏今年新增裝機規模達到8GW,將其占光伏發電總新增規模的比例,由2013年的30%快速拉升至將近67%(此前國家能源局預計2013年我國光伏發電新增10GW,其中分布式3GW)。
不過,時隔不久后,工信部旗下研究機構便發布報告,直言“2014年光伏建設12GW的指導目標中,8GW分布式發電,預計實際僅可完成6GW左右。”
事實上,工信部的預言與光伏業界的體會不謀而合,晶科能源品牌總監錢晶就曾對記者表示,“即便政府支持,面對分布式,企業仍顧慮重重,投資者亦猶豫不決”。
分布式光伏阻力重重
去年11月底,國家能源局局長吳新雄提出,要“推動光伏產業技術水平提高和產業升級”。
事實上,管理層著力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良苦用心不難理解,一方面,分布式是業界公認的光伏發展方向;另一方面,分布式為光伏技術進步提供了一片沃土,而只有提升轉換率、發電量,實現平價上網,光伏才能最終甩開補貼“拐棍”,健康成長。
那么,在實際產業化過程中,分布式光伏發展為何舉步維艱呢?
究其原因,錢晶歸納為“終端用戶消納的不確定性會影響投資收益、電站完工后產權的風險性,以及終端用戶消納的持續能力”三點。
首先,相對地面電站依據日照、電價補貼等關鍵數據,即可相對準確計算出的發電量、回報率,分布式光伏卻存在著峰谷平電價間、自發自用與余電上網間的諸多變量,致使其投資收益存在不確定性。
其二,屋頂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可能歸屬不同家,各自有不同的利益訴求,三方關系難以協調;同時,25年內(光伏組件商質量承諾期),業主需拆除建筑物或轉讓他人等不確定因素,都可能直接引發項目產權的風險,因為屋頂畢竟不同于土地。
其三,終端用戶會否發生停工歇業,轉產或廠房轉讓后下一個用戶是否能維持同樣的用電水平,都會影響項目未來的盈利。
“歸根結底,大家并沒能看到一個合適分布式光伏發展的商業模式,也就是盈利模式。”錢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