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通過政策變現吸引投資建設資金
通過設計特定的項目公司股權結構和合同結構,開發商能夠將光伏系統帶來的ITC和MACRS政策轉移給稅務投資人。根據瑞士信貸的測算,對于SolarCity每瓦公允市值(Fair Market Value)$5.75的光伏系統,投資人可以通過ITC和MACRS政策實現共$2.98/W的收益,可觀的回報吸引了投資人的資金,解決了項目建設期的籌資問題。自2008年到2013年中,SolarCity共募集了15.7億美元的基金用于屋頂光伏項目建設,其中包括Google在2011年6月投資的2.8億美元。
3. 分布式發電具備的成本優勢
電網售電主要成本在于電力傳輸和分銷部分,以加州最大的電力公司PG&E(Pacific Gas & Electricity)2011年的成本結構為例,其每度電的發電成本只占22%,輸電和分銷的成本占到78%,發電成本因美國的頁巖氣革命出現了一定下降,但占比大、長期看漲的輸電費用將不斷推高用戶端的零售電價。分布式發電成本固定、無電網傳送費用的特點使屋頂光伏電力的成本開始低于傳統電網零售電價。隨著光伏發電系統造價的下降和轉化效率的提高,其發電成本優勢將更加顯著。
4. 凈電量計量法則的應用
美國有多個州的法律都允許用戶將余量光伏電力按照零售電價傳送上電網,用戶和電網公司的結算按照凈下載電量計算(Net Metering),由于在加州等地區屋頂光伏發電成本已低于電網零售電價,向電網上傳光伏電力能給用戶帶來收益。同時,通過與電網進行電力交換可以克服光伏發電電流不穩定的弊端,而不需要追加儲能設備投資。
5. 通過B2C模式拓展家庭用戶
美國的主要屋頂光伏開發商都開通了電商平臺。用戶通過網絡即可實現登記需求、提交訂單、選擇產品、測算成本以及申請融資等功能。項目建成后,還可以通過網絡平臺遠程監控系統狀態。通過引入B2C模式,開發商提升了用戶體驗,抓住了屋頂資源,并降低了營銷和運營成本。
中美分布式光伏市場異同
從政策補貼來看,我國在分布式光伏領域的扶持政策仍以直接補貼為主,就地消納部分電力除了雙方結算電費,中央財政按照發電量給予發電方額外0.42元/Kwh的補貼,上網部分電力則與電網公司按照標桿上網電價+0.42元/Kwh結算,一般低于本地消納電價,也低于我國給予地面電站的上網補貼電價;在稅收方面,對光伏發電給予增值稅即征即退50%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各地方政府為了扶持新能源投資,在中央政策基礎上又出臺了一些額外補貼。
美國依靠開發商、稅務投資人和用戶推動分布式市場的發展。我國市場則主要由政府牽頭組織,2013年由國家能源局牽頭在全國各地規劃了18個至2015年達1.8GW裝機量的分布式發電示范園。國家能源局規劃在2014年全國實現8GW的分布式發電裝機容量,占14GW規劃總量的57%。
從商業模式來看, SolarCity為代表的開發商是美國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的主流,公司將來自中國質優價廉的組件、美國聯邦和地方政府提供的優惠政策、稅務投資人的投資等各種資源轉變為具有吸引力的優惠電價提供給用戶,用戶與SolarCity簽訂的長期協議能為公司帶來長期穩定的未來現金流,是這種商業模式的核心資產;通過各種金融工具再將這些未來收益變現,回收的資本進入再投資。這種模式使參與分布式光伏的開發商、投資人和用戶都得到了期望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