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家庭光伏發電站將與太陽能熱水器搶屋頂
圖為:家庭光伏發電站結構示意圖
靠陽光發電,除自給自足外還可賣電賺錢的家庭光伏發電設備,已經讓部分人嘗鮮。
從今天起,國家稅務總局“分布式光伏發電不必自開發票”新政正式施行,家庭光伏發電推廣“最后一公里”破解。業內人士預測,家庭光伏發電將迎來發展春天。
記者走訪發現,已有江西光伏巨頭進駐湖北,一場圍繞家庭光伏發電的推廣戰已悄然打響。
個案
“湖北自發電第一人”一年發電4743度
“家庭光伏發電的春天到了!”昨日,在漢口春天小區,站在自家的光伏發電站旁邊,“湖北自發電第一人”高松告訴記者。
從2014年7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關于國家電網公司購買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電力產品發票開具等有關問題的公告》施行。其中規定,國家電網公司購買分布式光伏發電產品,由供電部門而不是發電戶開具普通發票,發電戶月發電銷售額超過2萬元,由國家電網公司所屬企業按照應納稅額的50%代征增值稅。這意味著,家庭光伏發電推廣“最后一公里”得到破解。
而在此前,由于國家沒有明文規定,高松向供電部門賣電時,需要出具發票。而他屬于個人安裝,根本沒有發票。最終,供電部門本著發展新能源的考慮,結算時對他“特事特辦”。如今,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政策文件施行,讓供電部門對高松的這種“照顧”變得有法可依,他怎能不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