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電站的收益很難被資本界認同,其根本原因是因為制度設計上存在著無法解決的資產漏洞,那就是電站存續面臨著巨大的風險
來源:《太陽能發電》雜志 文︱彭立斌
2014 年初,分布式光伏發電滿載著政府和民間的期望,定下了今年完成8GW 的目標。基于節能減排,改善環境的需要,地方政府也出臺了很多支持和鼓勵分布式光伏發電的產業政策,使得理論上的光伏電站收益不斷拔高,成為資本界關注的焦點。
然而,從一季度完成情況看,雖然投資商很多,但是金融界反應冷淡,從而導致了分布式光伏發電曲高和寡的局面。
從去年8月國家出臺相對完善的光伏產業發展政策以來,地面電站和分布式光伏電站就出現了明顯的分水嶺。地面電站路條一票難求,分布式光伏電站指標過剩,以至于部分省份頒發了以地面電站指標強行搭配分布式光伏電站容量的措施。
就金融支持而言,地面電站雖然也有明顯漏洞,但是相對來說,金融界的接受程度較高。而對于分布式光伏電站,其固有的存續風險導致了金融支持的望而卻步。
分布式光伏電站的收益很難被資本界認同,其根本原因是因為制度設計上存在著無法解決的資產漏洞,那就是電站存續面臨著巨大的風險。其主要表現如下:
1、改造
由于企業的發展往往處于不穩定的狀態,依附于企業屋頂之上的光伏電站也就難以保證其完全處于始終存在的狀態。從目前屋頂電站的安裝形式看,混凝土屋頂的改造幾率相對較低,而壓型鋼板因為其設計標準的限制,被改造概率則非常之大。即使屋頂業主同意改造之后重新安裝電站,對于電站而言,除了損失一個月的電量損失以外,是否完全能夠保證按照原設計建設,也是一個潛在的風險。
2、拆除
與廠房屋頂改造同樣的道理,由于光伏電站不是屋頂業主的主要業務,在服從企業發展的過程中,屋頂業主將根據自身的發展要求來規劃工廠的廠房布置,從而將出現廠房建筑拆除的可能性。如果屋頂業主執意要拆除廠房,光伏電站的擁有者由于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產權保護,只能被迫拆除光伏電站。
3、搬遷
更加難以接受的是,由于政府規劃和土地性質的變化,企業有可能將整體搬遷,這在中國城鎮化改造的過程中發生的概率將非常大。由于這種原因導致光伏電站壽命嘎然而止的情況,目前尚無明確的法律保護其損失能夠得到完整的賠償。
4、停產
由于目前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制度設計中,度電補貼大部分寄希望于企業自發自用,這也是分布式電站難以準確計算投資回報的一個重要原因。如果企業停產,原電站設計的自發自用比例越高,損失比例越大。最大年銷售收入降低30%以上,這是投資方和金融界無法承受的風險。
借鑒國外發展光伏電站的經驗看,分布式光伏發電占整體裝機容量的60%以上。這充分說明,分布式光伏發電未來將成為新能源應用的主要形式。這對于目前霧霾嚴重、環境迫切需要改造的中國,將形成一個巨大的產業。我們應該迎難而上,在政策頻頻出臺而產業停滯不前的情況下,反思制度設計是否還存在無法支撐產業的漏洞,并在盡量減少改革成本的基礎上加以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