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將解決什么主要問題
改革主要解決天然氣消費中的公平和效率問題。階梯氣價的經濟學理論基礎是拉姆齊定價策略(Ramsey,1927)。由于不同收入的消費者對氣價變化的敏感性(價格彈性)不同,拉姆齊定價即根據不同產品的價格需求彈性,進行差別定價。簡單地說,拉姆奇定價法是使用“與彈性成反比”規則,對價格彈性較低的用戶收取較高的價格,對價格彈性較高的用戶收取較低的價格。通俗來說,低收入群體對氣價較為敏感,容易因氣價上漲而減少用氣量,價格彈性大;而高收入消費群體不太在乎漲氣價上漲,價格彈性小。因此,根據拉姆齊法則,合理的定價策略應該是低收入居民低氣價,高收入居民高氣價,該定價策略也基本上符合我國現階段居民用氣需要考慮的效率和公平性的現狀。
可能產生的疑問是,如上海方案中的三檔氣價是根據用氣量進行的差別定價,而不是拉姆齊定價所說的根據收入差別進行定價。這就涉及理論依據與實際操作的差別:用氣量容易度量,而收入檔次則不易確定。一般來講,連接氣量與收入兩者之間的橋梁是收入越高,用氣量相對越高。當然,不排除種種個案導致的對氣價的不敏感,但是總體來說,收入越高,對氣費越不在乎,用氣越多,是符合普遍常識和經濟學邏輯的。
改革可以解決天然氣消費中的公平問題。我國居民氣價一直受政府管制,被人為地保持在較低氣平,導致居民用氣價格低于供氣成本。如果價格低于成本,虧損部分只能通過財政直接補貼,或提高工業、商業氣價進行交叉補貼,或通過供氣企業的虧損進行間接補貼。這種生產側的補貼往往不能體現公平原則,而且常常使得供氣成本更加不透明。
目前居民氣價按月計耗氣量,采取每度氣同一氣價,月繳費額等于月耗氣量乘以單位氣價的簡單計價模式,沒有區分用戶類別、沒有采取有差別的氣價。在人為保持低氣價的情況下,無差別的定價就意味著所有的用氣者都得到了同樣的補貼,這就有公平問題。低收入居民用氣量較少(由于相對貴),而高收入居民用氣量較大(由于相對便宜),因此低收入人群獲得補貼較少,高收入人群獲得更多補貼。另外,如果補貼的來源屬于財政支出(政策直接補貼或低氣資源成本等等),公共開支應該傾向于低收入居民。如果公共資源流向高收入群體,則相當于窮人補貼富人。
改革可以解決天然氣消費中的公平問題。因此,實行階梯氣價,根據用氣量大小分等級,進行差別定價,將供氣補貼引向低收入人群,可以滿足公平原則。當然,作為稀缺資源產品價格機制,階梯氣價除了反映社會公平,還必須有利于鼓勵居民節約用氣、減少能源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