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醞釀已久的全國分布式光伏發電現場交流會在浙江省嘉興市召開。會議現場交流了嘉興在推動分布式光伏發展過程中破解各個難題的諸多創新做法,同時分享了江西、廣東、江蘇以及上汽集團等企業分布式光伏發展的推廣經驗。
此次會議不僅吸引了來自全國各地能源系統近200人參加,還受到業內人士前所未有的高度關注。受訪業內專家表示,嘉興模式將對我國分布式光伏發展有所啟示,而會議傳遞的政策調整信息,也將為今后分布式光伏發展帶來利好。
擴大分布式技術可利用范圍
會上,國家能源局局長吳新雄對此前國家能源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中的關鍵條款予以確認。他明確表示,利用荒山棄地、湖泊、灘涂、魚塘、農業大棚等入地資源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在35千伏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項目容量不超過2萬千瓦的,可執行當地光伏電站標桿電價政策。
此外,“自發自用”比例較低、用電負荷不穩定或光伏企業與電力用戶無法履行能源服務合同的項目,可執行光伏電站標桿電價政策,光伏發電量由當地電網企業按國家規定的當地光伏電站標桿電價政策全額收購,不再享受國家分布式光伏財政補貼政策。
國家能源局相關人士表示,綜合考慮國內光伏市場特點,此次調整擴大了分布式發電的技術可利用范圍,有利于打破當前分布式光伏發展的瓶頸,提高和調動投資者的積極性,推動光伏產業的良性發展。
業內企業積極評價認為,這是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充分考慮分布式發電系統各利益相關方的實際情況,根據產業發展實際進行的政策微調,有利于光伏產業可持續發展。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曹仁賢表示:“政策調整有利于那些光照資源好,但負荷不足的項目建設,將釋放較大規模的市場容量!
作者:方笑菊 來源:能源網-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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