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前后(9月4-10日),業界日夜期盼的《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在走完會簽程序后即將正式簽發。 雖然我們尚未正式看到文件內容,但從吳新雄局長的嘉興講話判斷,正式文件與征求意見稿出入不大。 一個月之前的8月4日,
中秋節前后(9月4-10日),業界日夜期盼的《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在走完會簽程序后即將正式簽發。
雖然我們尚未正式看到文件內容,但從吳新雄局長的嘉興講話判斷,正式文件與征求意見稿出入不大。
一個月之前的8月4日,國家能源局在嘉興市召開全國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應用的現場會,吳新雄局長在會上明確表達了今年完成新增13GW并網容量的決心,同時也表示解決分布式光伏應用中遇到的各類問題需要的是健全各種配套政策。
通過6月底已下發至各省及電力央企的《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國能綜新能[2014]514號),我們了解到分布式新政中有如下幾點重要革新:
1、 對于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在項目備案時,既可選擇“自發自用、余電上網”,也可選擇“全額上網”。“全額上網”項目的全部發電量由電網企業按照當地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收購;
2、 在“自發自用”電力用戶用電量顯著減少或者消失的情況下,可以轉為“全額上網”,執行光伏電站標桿電價,消除投資者對電費回收的后顧之憂;
3、 對于利用地面場所或農業大棚等無電力消費的設施建設、在35KV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單個項目容量不超過20MW且所發電量在并網點變電臺區消納的光伏電站項目,可以納入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指標管理,執行當地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
作者: 來源:航禹太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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