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我國光伏產業遭受第一起貿易救濟調查以來,機電商會一直和光伏企業并肩協作,想盡辦法來維護光伏企業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依照商務部應對貿易摩擦四體聯動的機制,充分交流協商、集思廣益,制定有針對性的應對方案,成功限制了美國對我光伏產品進行第一次雙反調查的范圍,并在高層關注下
自2011年我國光伏產業遭受第一起貿易救濟調查以來,機電商會一直和光伏企業并肩協作,想盡辦法來維護光伏企業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依照商務部應對貿易摩擦四體聯動的機制,充分交流協商、集思廣益,制定有針對性的應對方案,成功限制了美國對我光伏產品進行第一次雙反調查的范圍,并在高層關注下,通過各方的共同努力,與歐盟達成了光伏產品的價格承諾,最大限度地保護了我國光伏產品的出口份額。
從今年5月14日開始,應澳大利亞Tindo公司的申請,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對我國的光伏產品發起了反傾銷調查。這是繼美國光伏雙反調查、歐盟的光伏雙反調查、印度光伏反傾銷調查、美國光伏第二次雙反調查后,我國光伏產品遭受的第五起貿易救濟調查,我國光伏產品的出口可謂多災多難。業內專家指出,對于國內光伏產品出口企業來說,此次反傾銷調查是一次挑戰,但也是一個機遇。因為相對于歐美以往發起的貿易救濟調查,此次具備一些有利條件。如何實現大的出口企業在澳市場的份額不下降,是此次應訴的一個重要目標。
形成合力 5月14日,應TindoManufacturingPtyLtd公司申請,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布2014年第38號公告,對我國出口澳大利亞光伏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澳大利亞是我國光伏產品出口的第六大市場,涉案金額是7.8億美元。
據悉,本次調查涉案產品是具有發電功能的晶硅光伏組件或面板,無論是否組裝或帶有逆變器。涉案產品澳海關進口稅號為8541.40.00,8501.61.00,8501.62.00,8501.63.00,8501.64.00。用于組件或面板的電池片與硅片、少于六片電池的便攜式太陽能充電器、內置于其他電器的光伏產品均不屬于本次調查涉案產品范圍。
在近日召開的澳大利亞光伏產品反傾銷應訴會上,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秘書長劉春指出:“自2011年我國光伏產品遭受第一起貿易救濟調查以來,機電商會一直和光伏企業并肩協作,想盡辦法來維護光伏企業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依照商務部應對貿易摩擦四體聯動的機制,充分交流協商、集思廣益,制定有針對性的應對方案,成功限制了美國對我國光伏產品第一次展開雙反調查的范圍,并在高層關注下,通過各方的共同努力,與歐盟達成了光伏產品的價格承諾,最大限度地保護了我國光伏產品的出口份額。”
劉春表示,此次澳大利亞對我國光伏產業發起反傾銷調查,我方是具備一些有利條件的:一是澳大利亞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二是在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的大力交涉下,澳大利亞先后三次延期立案,并最終決定不進行反補貼調查,這大大減輕了企業應訴負擔,這也表明此次申請存在很多問題。三是中國的光伏企業在應對以往的案件過程中,也積累了一定的應訴經驗。
作者: 來源: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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