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剛剛結束的一輪證監會對交易場所的現場檢查中,各試點碳交易所的交易方式成為了管理重點之一。 今年6月底,證監會“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發布《關于開展各類交易場所現場檢查的通知》(即“28號文”),表示將對各類交易場所集中開展一次現場檢查。據證監會
而另外一些碳排放權交易所則采取了更為多元的交易方式。比如,部分碳排放權交易所使用系統匹配成交的方式,自動將符合雙方條件的買賣掛單匹配成交,其中部分交易所采用實時匹配的方式,而有的交易系統則每五分鐘進行一次配對。同時,也有交易所采取了賣單先提交保證金的設計,對持有量則沒有明確要求。
由于37號文不允許采用連續競價、電子撮合等集中交易方式,因此上述部分交易方式涉及相應問題,即證監會在答復中所指的部分交易所存在“實行連續交易、集中交易等問題”。
交易方式影響價格波動
據記者了解,在本輪檢查之后,相應碳排放權交易所均已按照當地監管部門意見對交易方式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調整。
其中,調整幅度最大的是深圳排放權交易所,對原有交易方式進行了變更,需更新客戶端實現。深圳排交所8月18日發布公告表示,“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本所決定變更交易方式,重新啟用定價點選交易方式。”
這是深圳碳市場啟動以來第二次變更交易方式。此次變更前,深圳排交所采取的是“現貨交易”方式,系統可以根據申報價格、時間先后排序,匹配掛單成交。而更改后采用的“定價點選”方式,則是深圳市場最初采用的交易方式,市場參與者需要在買賣掛單中主動尋找合適的價格成交,操作較為繁瑣。
去年12月,深圳排交所將交易方式從最初的“定價點選”變更為“現貨交易”。變更交易方式的背后,是交易價格受小額交易影響劇烈波動的現實問題。
在過去的一個履約年中,深圳碳市場成交均價為72.7元/噸,收盤價最高達到130.9元/噸,最低為28元/噸,波動幅度為80%至-62%,為國內試點最高。
而其中的劇烈波動,均發生在采用“定價點選”交易方式期間。例如,在深圳碳市場價格上漲最快的2013年10月份,在前10個交易日中共有8個交易日上漲9%以上,其中3日漲停;截至10月18日,收盤價117.81元/噸,比10月8日的開盤價64.16元/噸上漲184%。
而出現這種情況,部分原因在于當時深圳碳市場流動性較小,同時“定價點選”的交易方式無法保證市場以最高效率的價格進行交易。在“定價點選”模式下,市場參與者可以小成本在即將收盤時進行漲跌停范圍內的交易,也可以故意選擇價格很高的賣單,從而猛烈拉高收盤價格。
深圳市場價格波動巨大時一直存在的小額(10噸級以內)、高價(漲停或接近漲停)掛單也側面證實了這一點。在沒有其他大額掛單成交的情況下,這樣10噸以內的小額交易就能決定一天的收盤價。
在去年底更改交易方式后,深圳市場價格曲線放緩,自今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履約,深圳市場收盤價平均值為75.9元,價格波動范圍則在86元-64元每噸之間,波動幅度僅為13.3%至-15.7%。
作者:張晴 韓祎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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