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應對氣候變化、強調低碳發展的大潮下,可再生能源成為能源界的偉光正分子。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戰略往往毋庸置疑。很多國家對可再生能源給予了各種呵護政策。逐漸地,對于普通大眾來說,可再生能源也變成韓信將兵,兵多多益善,且越早發展越光榮。在新能源規模小、競爭力弱、在能源結構中處于弱勢地位的時候,這種積極支持政策并無不妥
即便是德國這樣一個高收入的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成本的快速上升也讓消費者感覺到不能承受之重。與大規模發展相伴隨的是,居民零售電價中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費(EEG Levy)也從2009年的1.31歐分增加到2011年的3.53歐分和2014年的6.24歐分。目前德國已是歐盟成員國中能源支出最高的國家之一,電力零售價格從2000年時的每千瓦時14歐分上升到2013年的約29歐分。在2013年平均約29歐分的居民零售電價中,新能源附加費達到5.39歐分,而同期電力的生產、傳輸和銷售成本僅14.42歐分。伴隨著可再生能源的大力發展而出現的FIT,不斷推高電價,不斷侵蝕民眾對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基礎。
由于2008年之后光伏電池成本的巨量下跌,FIT補貼沒有調整,導致光伏野蠻發展到了不可持續的地步。意大利和西班牙是典型的受害者。為了讓光伏的發展更加可持續,很多發達國家,比如捷克、保加利亞、比利時、法國、希臘、意大利、英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都調整了光伏政策,由無條件支持向適度發展轉變。
德國也開始重新審視和調整相關政策。德國意識到,能否迅速控制補貼增長和能源價格上漲趨勢,將直接影響德國能源轉換的成功。在2013年再次贏得大選后,德國新的大聯合政府提出了平衡能源政策目標的“三角關系”,即生態環境承受力、能源供應安全和能源可支付能力。控制成本和保障能源供應安全和環境保護一起,成為能源轉型改革方案的主要目的。
自2009年以來,德國也對可再生能源政策進行逐步調整。2009年引入了增長通道的概念。將補貼的遞減率和裝機容量掛鉤。2012年進一步收窄了通道,將每年太陽能的裝機容量限定在2.5-3.5 GW(而2010-2012年3年間年增長率為7 GW)。規定在FIT每月遞減的基礎上,根據裝機容量,再調整可變的遞減率。且設定補貼光伏的上限為52GW,即總裝機容量超過52GW(截至2013年底,該裝機容量已經達到35.9GW)后,不再對光伏提供FIT補貼。2012年的改革,標志著德國大幅度修正了積極的可再生能源政策,由“過度支持”向適度發展轉變。2013年,太陽能的裝機容量由前一年的7.6GW降低到3.5GW。
2014年6月份通過的“德國可再生能源改革計劃”,更是對目前的可再生能源政策進行了“徹底改革”。改革后的可再生能源法案(EEG),被稱為EEG 2.0。2014年改革的核心內容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減少補貼的力度和范圍。對可再生能源的平均補貼水平,要從當前的17歐分/度下降到明年的12歐分/度。最遲在2017年,德國將采用競價,而不是FIT的方式,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作者:施訓鵬 來源: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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