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國家能源局計劃新增光伏發電裝機1400萬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800萬千瓦,地面光伏電站600萬千瓦。2013年光伏新增裝機中只有80萬千瓦是分布式,剩下都是集中式地面電站。因此,要在短短一年時間內實現裝機的結構性變化,無論對于國家能源局還是市場來說都很有壓力。今年上半年的完成情況其實比2013年要好很多,截至2014
嘉興成功的關鍵點是更多收益、更低風險。首先浙江省除國家補貼之外,還有省一級補貼,是在國家補貼基礎上每度電增加0.1元,還有市一級補貼,就再加上0.1元。此外還有區一級的補貼。而解決屋頂難談問題,是由獨立第三方統一與園區業主、投資方簽訂協議、制定規劃,統一進行屋頂租賃。
此外,嘉興市政府牽頭成立了10億元的光伏資金,設立資金池,一方面是提供擔保支撐,另外就是資金不夠的情況下可以從資金池墊付。
在維護難的問題上,浙江已能做到能源可視化管理,通過互聯網對每一塊發電的光伏組件進行監控,一旦出現問題就能鎖定具體位置,方便開展維修等。
嘉興經驗被借鑒到新政策中,最關鍵的一點,就是更多的資金補貼。其實不僅是浙江,其他很多省份也都是通過財政對分布式光伏進行額外補貼,積極的當地政府在這個過程中扮演了重要作用。
除此之外,還有財稅政策。江浙地區,對于風電、光伏產業的發展比較積極,因為它本身有很強的制造業,希望借此打開市場。而對于沒有制造業的地區,怎么能夠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呢?無論是光伏還是風電,可再生能源的生產模式都是前端投入非常大,前五年內當地政府不太可能從此類項目獲得財稅收入。既然說綠色能源好,那能不能讓當地從開發綠色資源中獲益,是否可以通過上一級的財稅政策給當地一定的稅收減免或補貼。
除嘉興模式,未來還能不能找到其他更好的模式?還可以多關注以下幾方面:
首先是金融市場,雖然聽起來跟光伏很遠,但是金融是百業的根基。對于全新的能源生產模式,金融機構現在還不太熟悉,也不太適應。希望金融機構還是要把握能源方式轉變的大趨勢,繼續發展煤電是不可持續的,國家“十三五”規劃的目標還是期待在建設美麗中國、生態中國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占比。
其次,目前發展分布式光伏的擔保成本比較高。如能建立能源杠桿,讓擔保成本大大下降更好,比如資金規模10億元,擔保100億元的項目開發,將不良率控制在3%或5%,就沒有什么問題。
此外,電力市場跟分布式光伏的發展有很大關系,未來我國電力市場開放后,如果實現競價上網,將對分布式光伏產生積極影響。特別是電站容量特別大的情況下,與其棄光,不如以0.2元、0.3元甚至更低的價錢上網。
在新能源并網的過程中,國家電網公司承擔的壓力很大,包括分布式光伏并網不收服務費用等。在分布式光伏發展過程中,國家電網公司已經做了非常多的工作,而且工作效率很高。新型的能源生產模式,不僅金融機構不太適應,傳統電網也需要一段時間來適應并進行轉型,所以我們期待國家電網未來可以承擔更多的工作,但同時相關方也要考慮到國家電網的經濟利益。(作者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可再生能源專委會政策研究主管)
作者:彭澎 來源:亮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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