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路條”攤上大事了!10月9日,國家能源局“特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光伏電站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緊接著,10月12日,國家能源局又發布了《關于開展新建電源項目投資開發秩序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多位業內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均表示,這是國家能源局要對光伏“路條”動真格了。 倒賣“路條”讓
“路條”買賣該“堵”還是“疏”? “路條”本身包括了大量實際工作。關鍵是如何才能不把合理的“路條”交易和只為賺取高額差價的“路條”倒賣一刀切。
“政策力度的確很大,可見國家能源局是下了決心的。”上述業內人士表示。他分析道,國家能源局成立的專項監管工作小組由局長吳新雄擔任組長,規格超過其他專項監管;明確提出對項目投資開發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依法依規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禁止買賣項目備案文件及相關權益”已經說得很清楚;投資主體重大變化要重新備案,意味著買到“路條”后未必能過“備案”這一關。他說:“從政策制定的角度來看基本沒什么問題,只要實施得力,完全可以剎住‘路條’投機。”
但有國家能源局畢竟只有監督權,缺乏強有力的執法權,政策能否順利實施,的確讓人捏了一把汗。“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再嚴謹的制度也有漏洞可鉆。”丁文磊表示,“與其這樣嚴禁‘路條’買賣,不如想辦法從源頭上鏟除滋生‘路條’倒賣的土壤。讓投機者無從下手,讓真正有需要的企業更便捷地拿到‘路條’,自然倒賣轉手的現象就少了。”他建議,從優化備案設計、放開審批流程、提高資質門檻三個方面完善相關政策。
更有觀點認為這種“一刀切”的方式有些“野蠻”,與其這樣大力去“堵”,不如采用“疏”的辦法。“的確,一談到‘路條’,就容易讓人聯想到權力尋租,天價‘路條’的出現更是讓行業主管部門臉上無光。但是我們也不要錯誤理解‘路條’的含義,不要把它等同于就是和地方政府搞公關。‘路條’本身包括了一系列包括環評、安全等在內的大量實際工作,要花費相應時間、人力、金錢成本。”一位業內專家告訴《中國電子報》記者,“‘路條’交易是市場行為,本身并沒有錯,甚至有其積極的一面。一方面,平心而論,不熟悉情況的外地投資商自己去完成這些前期工作,成本肯定高于熟悉業務的本地代理服務商。另一方面,就目前的光伏電站建設備案制而言,對于那些完成前期工作之后資金不足的企業,轉讓或者部分轉讓‘路條’以共同開發,也都是不造成指標作廢的有效手段。”
“禁止‘路條’投機,業界都是絕對贊成的,關鍵是如何才能不把合理的‘路條’交易和只為賺取高額差價的‘路條’倒賣一刀切。”這位專家強調。
作者:趙晨 來源:中國電子報
責任編輯:gao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