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帶來的電力缺口可能將超過1000億千瓦時,而這幾無可能被尚未大規模發展的生物質發電等其他可再生能源補齊,因此光伏、風電裝機目標必然將上調 近日,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主任任東明表示,8月中旬,發改委主任會議已經討論通過了《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辦法(試行)》(
在落實方面,此次《考核辦法》規定,未達到配額指標或在年中進度明顯落后的省市,將暫停或減少其新增石化發電項目。對超過配額基本指標的地區,超過部分的電力消費量不計入該地區能源消費總量的控制限額,對達到先進指標的地區,將給予示范項目、財政支持、優先進行電網建設等支持。
光伏的綜合優勢 世紀證券發布的報告認為,按照《考核辦法》中的配額指標,2015年所需要的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額約為3800億千瓦時。如果按照國家此前的裝機規劃(2015年光伏累計裝機目標35GW,風電累計裝機目標120GW)測算,電力缺口巨大,超過1000億千瓦時。
“這部分缺口幾無可能被尚未大規模發展的生物質發電等其他可再生能源補齊。因此,光伏、風電裝機目標必然將上調,以達到可再生能源的配額指標。中長期來看,光伏和風電的行業增速(年度新增裝機規模增速)將得到保障,預計至少高于電力需求增速(年均約6%-7%)一到兩個百分點。”上述報告表示。
根據此次《考核辦法》,地方政府可以在風電、光伏、生物質能三個電源中選擇用于完成新能源發電的配額。
就其中發展較快的光伏與風電的各自情況來看,與風電相比,光伏具有產業鏈較長、整體對GDP貢獻更大以及就業等相對較有利的因素。
此外,光伏的另一優勢在于,可以與建筑相結合,并在用戶側并網,但這還需要盡早解決屋頂難找這一問題。
不過,成本較高顯然是光伏最大的劣勢。如果“十三五”規劃要求太陽能從每度電9毛多降到每度6、7毛錢,對比就可以發現,即使光伏發電能夠完成這一計劃,但其成本仍然要比風電高近50%。
因此,對于光伏而言,在整體經濟性并不占優的情況下,要想獲得更大的發展機會,可能需要在創造GDP、增加就業以及作為整體能源改革的突破口等方面做文章,以達到綜合突破的目標。
作者:張廣明 來源:太陽能發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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