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網公司關于簡化業擴手續提高辦電效率深化為民服務的工作意見國家電網營銷〔2014〕10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公司,國家電網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為深入貫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精神,踐行“你用電我用心”的服務理念,進一步簡化業擴手續,優化辦電流程,完善服務機制,最
(三)工程建設階段
優化項目計劃和物資供應流程,并行實施業擴項目引起的電網配套工程建設。對由公司統一收費的客戶工程建設,應按照業擴項目電網配套工程管理要求納入統一管理。
1.同步建設業擴項目電網配套工程按照項目性質,業擴項目電網配套工程分為技改項目和基建項目,在方案確定后,分別由運檢部、發展部組織編制項目可研,并履行可研評審、批復手續;運檢部、基建部根據職責分工,與客戶工程同步建設電網配套工程。
2.強化物資供應保障
(1)對于10千伏及以下業擴項目,由各省設立“業擴配套電網技改項目”和“業擴配套電網基建項目”兩個項目包,納入各省生產技改和電網基建年度計劃,實行打捆管理。年初由省公司編入年度招標采購計劃,所需物資納入協議庫存管理。在具體項目實施時,由各市、縣公司在業擴配套電網項目包資金范圍內,按照“分級審批,隨報隨批”的原則,通過ERP系統由市、縣公司直接審批,通過省公司集中組織的協議庫存供應物資。年底由各單位提出綜合計劃及預算調整建議并逐級上報。
(2)對于35千伏及以上業擴項目,電網配套工程建設按照公司工程管理要求實施。
3.優化停電計劃安排
完善業擴項目停(送)電計劃制訂、發布機制,分電壓等級確定停(送)電計劃報送周期,結合客戶工程進度和意向接電時間,合理確定停(送)電時間,其中,35千伏及以上業擴項目實行月度計劃,10千伏及以下業擴項目推廣試行周計劃管理,強化計劃剛性管理。具備條件的單位,推行不停電作業。
4.時限要求
(1)低壓居民客戶,在方案答復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電網配套工程建設。
(2)低壓非居民客戶,在方案答復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電網配套工程建設。
(3)高壓客戶,在方案答復后,對于10千伏業擴項目,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電網配套工程建設;對于35千伏及以上業擴項目,其電網配套工程按照合理工期實施。
作者: 來源:國家電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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