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國家能源局網站發布《關于規范光伏電站投資開發秩序的通知》(下稱“《通知》”)。而在正式文件中還標著“特急”字樣。這是繼10月12日發布同為“特急文件”的《關于開展新建電源項目投資開發秩序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后,官方又一次明確強調要健全光伏電站項目備案管理,制止光伏電站
昨晚,國家能源局網站發布《關于規范光伏電站投資開發秩序的通知》(下稱“《通知》”)。而在正式文件中還標著“特急”字樣。這是繼10月12日發布同為“特急文件”的《關于開展新建電源項目投資開發秩序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后,官方又一次明確強調要健全光伏電站項目備案管理,制止光伏電站投資開發中的投機行為。
新能源行業分析師認為,國家能源局在短短半個月左右時間連續發特急文件意味著其對光伏“路條”倒賣現象要動真格了。短期內光伏電站投資開發秩序將得到極大改善,也將降低真正從事電站開發企業的成本,更有利于實現光伏裝機量年度目標。
“路條”倒賣現象嚴重 “路條”指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同意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批文,存在“小路條”和“大路條”之分,相比之下取得“大路條”所需時間和難度更大。只有拿到“大路條”后,企業才能著手開展光伏電站項目。在這過程中就存在了“路條”買賣的市場。
香港上市公司聯合光伏首席信息官及新聞發言人姚杰此前接受記者采訪時曾透露,“路條”倒賣客多為項目所在地人士,在土地審批和并網方面具有較大的優勢。而一個“路條”的有效期一般為兩年,100兆瓦電站建設期只需要5個月,因此也滋生出了倒賣空間。
一家A股光伏上市公司負責人告訴上證報記者,今年西部許多地方地面電站配額下發時間晚而且指標吃緊,不少電站開發企業做的都是去年獲批的項目。這些項目中可能存在多次轉手現象,提高了最終的開發企業的投資成本。
記者從一位新能源行業分析師處了解到,一個60兆瓦的項目,轉手利潤可達1000-2000萬元。9月2日,天合光能宣布以2.4億元的代價收購云南冶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90%的股權,即主要取得云南省紅河州建水縣南莊300兆瓦光伏電站項目的“路條”。這個折合每瓦超過0.9元的“路條”被業內稱為“天價路條”。
知情人士稱,類似事件不僅引起了光伏電站投資開發企業的不滿,也引起有關方面對“路條”倒賣背后存在的權力尋租現象的關注。國家能源局及時加強了對于新建電源項目投資開發時秩序的監管。為此,國家能源局成立專項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專項監管的統籌協調,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組長由國家能源局局長吳新雄掛帥。
作者:王文嫣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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