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戰略事關未來能源產業發展、生產布局,影響能源投資決策和管理運行。現階段,我國正在制定能源“十三五”規劃(含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能源安全發展戰略、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戰略(2015-2020)。 從
四、水電、核電、風電、太陽能等仍將得到大力發展
在非化石能源占比20%的目標下,能源生產和消費“飄綠”進程預計加快。
根據相關規劃信息,2020年力爭常規水電裝機達到3.5億千瓦左右。2020年前重點開發雅礱江、大渡河、金沙江、瀾滄江等河流,2020年后重點開發怒江和雅魯藏布江。
按照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重、集中送出與就地消納相結合的原則, 2020年,風電和光伏發電裝機分別達到2億和1億千瓦以上。風電價格與煤電上網電價相當,光伏發電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
由此可以測算,在2020年之前,風電年均新增裝機2000萬千瓦左右,光伏裝機年均1500萬千瓦左右。雖然受到棄風、棄光壓力,但從資源特征看,“三北”地區仍是未來風電、光伏電站的主要陣地。
隨著裝機規模的增加,未來清潔能源的發展不僅重視裝機規模的增加,而且注重并網消納能力的提高。為減少可棄風、棄光、棄水問題,未來電源、電網之間的統籌建設將得到重視,尤其是跨區域的電網建設投資仍是重點,以統籌能源生產和消費逆向分布問題。
盡管國內核電項目審批仍未解禁,但其發展地位不可替代。按照相關規劃,到2020年核電運行裝機容量達到5800萬千瓦、在建規模達3000萬千瓦,但前提是采用國際最高安全標準、確保安全。有研究認為,一個單位核電裝機相當于近4個單位風電太陽能;核電裝機每減少1000萬千瓦,電力系統裝機增加約5500萬千瓦,系統總成本增加5890億元。
五、能源體制改革集中在油氣和電力領域
當前,我國的能源體制存在自然壟斷、行政壟斷等問題,市場競爭不充分。在能源價格管理上,政府對石油、天然氣、電力存在一定價格管制,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喪失,資源產品價格發生扭曲。
按照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要求,應還原能源商品屬性,構建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市場體系,形成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轉變政府對能源的監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體系。
未來,能源產品價格改革、能源領域壟斷改革、能源市場開放、政府職能轉變將是體制革命的重點。在能源行業中,電力和油氣面臨的問題較多,預計將是新一輪體
制革命的重點領域。重點需要關注油氣礦業權準入改革、民資進入油氣領域改革;電網、油氣管網建設運營制改革;天然氣和電價市場化改革。
在政府監管方式上,改革預計集中在公開審批流程,改變審批方式,約束公權力,變事前審批為事后監管和服務等方面。
作者:王秀強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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