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國家能源局針對目前光伏電站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項目投資開發環節資源配置不公正、管理不規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機獲利現象等問題下發特急文件《關于規范光伏電站投資開發秩序的通知》(以下稱《通知》),這是本月國家能源局第三次出臺相關文件。力度可見一斑。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不
光伏電站實現金融屬性需標準化背書 光伏行業的可持續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已經成為業內共識。歐美、日本的光伏市場也已經驗證了光伏電站實現金融屬性對于行業發展至關重要的意義。對此,能源主管部門和業內企業都有明確的認識。10月9日國家能源局的下發的《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光伏電站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提出鼓勵銀行、保險、投資銀行等金融機構結合光伏電站的特點和融資需求,對光伏電站提供優惠貸款,實行以項目售電收費權為質押的貸款機制。此前的幾個月中,國家能源局也對金融機構提出過類似建議。但到目前為止,金融機構的反饋并不積極,這其中的原因當然比較復雜,但目前我國的光伏電站建設過程中缺乏令資本認可的相關標準正是原因之一。
上海電力日本株式會社社長刁旭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日本光伏市場的投資主體十分復雜,除了傳統的能源企業之外,還有來自全球的各種金融主體,其中很多都不曾涉及光伏。但是日本的光伏建設過程中有嚴格并且公開的標準,任何一個電站都要嚴格遵守,并以此保障25~30年內光伏電站的穩定收益。因此,各國的金融資本很有興趣將日本的光伏電站項目證券化,并長期持有。這對于我國的光伏產業發展很有借鑒意義。
而目前雖然我國的光伏電站建設過程還比較粗放,國內的金融機構參與光伏項目融資的并不多。鄭佳明告訴筆者,金融機構即使參與了光伏項目融資,看重的往往也不是光伏電站項目本身,而是投資主體本身的投資風險如何。在目前光伏電站項目風險不完全可控的情況下,金融機構不太愿意過多的牽涉其中。
因此,《通知》中要求設立相關標準并對社會公布,進而進行公開招標并嚴格檢查驗收,以及10月9日下發的《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光伏電站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項目單位進行設備采購招標時,應明確要求采用獲得認證且達到國家規定指標的產品。”“光伏電站工程設計和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含行業標準)和工程規范,竣工驗收報告是項目列入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補貼目錄的前提條件”等要求或將為光伏電站持續穩定發電背書,這將為金融機構支持光伏電站融資產生良好作用,甚至逐漸會吸引全球資本參與光伏產業發展,為我國的大氣環境改善作出貢獻。
作者:龍昌 來源:中電新聞網
責任編輯:gao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