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已經開始推動一場能源革命,通過對目前不可持續的能源系統進行轉型,使之適應中國未來的發展戰略。這場革命的最終目標是建立一種可持續的能源系統,而其中最受關注的問題是可再生能源如何成為能源系統主力。 12月16日,中丹可再生能源發展項目宣布告一段落,其最主要成果《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路線圖2050》由
盡管數據與研究資料詳實,部分業內專家仍對此提出質疑,他們提出,我國用能結構、供能結構的形成有其深刻的歷史原因和資源賦存特征,若在短短三十幾年內讓化石燃料發電設施退出,并大規模使用可再生能源,中國將付出過高的成本。
“可再生能源占80%以上的愿望不切實際。”電力發展促進會專職顧問姜紹俊認為,“比較切實際的想法是,至2050年,可再生能源成為中國能源的支柱之一,煤炭比重降至40%-35%,核電、水電、非水可再生能源占到一半以上。”
“不是技術問題,是利益” 盡管存在不同的預測和期待,但總體上大家都樂意看到可再生能源在中國能源體系中高比例發展。
“丹麥2009年就制定了到2050年完全擺脫化石能源消費的宏偉戰略,并且在腳踏實地的進行實施。而近幾年在我國北方可再生能源豐富的地區,一方面大量燃燒煤炭,另一方面許多清潔電力無法并網的不合理現象普遍存在,這在丹麥專家看來難以理解,表明我們還沒有建立起適應可再生能源特點的電力運行管理體系,還沒有建立起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理念和意識。”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長史立山在會上表示。
在史立山看來,減少火電出力不是技術問題,而是利益關系問題。從丹麥的發展經驗來看,丹麥不僅具有先進的清潔能源生產能力,更重要的是已經建立了一套科學的管理體系。
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末,我國發電裝機總量達12.47億千瓦,其中,火電8.6億千瓦,并網風電7548萬千瓦,并網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1479萬千瓦。在發電量比重方面,火電占全國總發電量的78.5%,而風電和太陽能僅為2.5%和0.17%。
“當前整個社會對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戰略意義仍然認識不足,沒有將新能源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來看待,多關注眼前利益、局部利益或是部門利益,認識片面、觀念陳舊。”內蒙古電力部門相關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表示,“目前僅靠常規政策手段已很難奏效,唯一的出路是進行重大的制度創新,建立起一套能有效調整各方利益,鼓勵可再生能源開發,推動電網建設,有效傳輸和消納可再生能源發電的體制機制。”
作者:肖薔 來源:能源網-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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