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碳交易在中國真正從概念落到實地,各試點用實踐驗證了它的可行性,并詮釋了“排碳是有成本的,減排是可以創收益的”。 2014年最后一個月,《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出臺,為全國統一碳市的建設指明了方向,同時,這份發改委令也讓我們對2015年寄予了更多的
把脈2015年中國碳市場 記者:對于即將到來的2015年,碳市場有何關注點?
段茂盛:還是看全國市場的進展如何,碳市場體系建設工作有哪些進展,相信試點的創新也會繼續涌現,值得關注。
王遙:一是關注碳市場風險,尤其是政策風險,在全國碳交易管理辦法出臺后,相應細則也將陸續出臺。區域碳試點未來的角色以及如何與全國碳市場對接,存在著很大的政策不確定性。二則是碳金融發展,隨著全國碳市場的建設,一系列創新碳金融產品,例如碳資產質押貸款、碳債券、碳保險、碳信托、碳衍生品等,將逐漸嶄露頭角。
唐人虎:我覺得除了要關注7個試點,還要關注非試點地區的參與度,特別是非試點企業的參與度,這個是最難的。
第二,要更多的關注新的現象的發生,比如交易標的物中期貨的問題,一個統一的交易平臺的問題,都是值得關注的。
第三,試點與全國統一碳市的銜接,試點納入全國統一碳市的時間還沒有完全明確,目標是試點結束后,順利過渡到全國碳市,但如果全國碳市因某種原因拖延,那么試點還是要運行。
而且,全國碳市啟動以后,因為試點有些行業是全國碳市現階段無法覆蓋的,比如深圳試點正在研究的交通領域碳排放,國家沒有,它獨有,那么它要不要繼續運行,以保障排放控制。
第四,統一標的物,現在7個試點是同類不同量、同量不同質。各試點要求不一樣、制度不一樣、技術不一樣、企業不一樣、行業不一樣,導致產生的CO2涵義也不一樣。
未來1噸CO2是要在全國通用的,這樣才能形成跨區域的碳市場。誰能夠迅速把本地1噸CO2變成國家的1噸CO2,誰就能夠迅速擴張。試點地區已有標準和規則需要有一個調整的過程,非試點地區沒有,可以吸取試點的經驗、隊伍、系統、管理,在此方面,也可能會存在非試點地區彎道超車的情況。
作者:李雪玉 張晴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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