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更多的融資渠道及方式,順利引入金融機構“入伙”,并實現穩定的電站投資回報,將是今后各公司拔得頭籌的關鍵。
低成本融資 他也坦言,在2015年該公司需要有各種方式來實現大額融資,可借助各種方式,比如通過項目建設期貸款、境內外長期貸款、“YIELD CO”的循環資本模式等操作。
就在12月29日,協鑫新能源與中銀國際(即中銀國際杠桿及結構融資有限公司)簽訂了8000萬美元的融資協議。這8000萬美元被稱為“循環利用貸款”,是國內首個據項目本身償債能力而實現無擔保、可循環利用的境外光伏電站建設期貸款。
在一個光伏電站2~3個月的建設期中,投資方需要一筆資金向供應商采購原材料。
假設以一個100兆瓦的電站項目為例,其投資額總計為8億元,企業投入20%(即1.6億元)的股本金且提供采購合同之后,融資機構將以1:1的配比資金(即1.6億元)來提供貸款。等到該項目的投資方拿到了銀行長期貸款后,會再把之前的1.6億元貸款通過合理方式還掉,而這筆項目建設期貸款又可再次循環到下一個電站項目,作為“過橋”用。
“中銀國際的這一融資產品,覆蓋了我們4個光伏電站,按照2年加1年(1年是延長預備期)的方式來操作。如果我們合作愉快,未來還可由他們牽頭再引入其他銀行組成銀團,進一步降低貸款成本。”他說,建設期貸款的好處是,投資方不需再像以往那樣墊付電站30%~40%的資金,而是通過杠桿化的操作來解決。他還表示,由于是境外融資,其實際的資金成本在10%以下。
建設期融資是第一步,第二步則是長期貸款融資,等光伏電站項目做成之后,又可以做“YC”融資。
周天白向本報記者解釋,YC全稱為“YIELD CO”,它與投資實業的基金類似。其特點是,這種基金專注于投資電站項目,可對電站項目進行資產、運行維護的評估,更加專業到位;該基金通過收購、持有項目產生穩定可觀的現金收益,“基本上是在電站發電3到6個月之后,該類基金就會介入。”
他強調,“YC模式”并不參與項目的開發、建設,自身風險較小;等到合適的時機,YC基金會將電站項目對外溢價賣出。周天白稱,如果將境外長期貸款結合“YC模式”來看,企業的融資成本將會降低。比如,境外長期貸款的融資成本是6%乘以65%(即項目的投資額比重),而YC的融資成本是8%乘以35%(即項目的前期啟動資本金),那么整個項目的加權融資成本是6.7%,而目前市面上較好的光伏電站融資成本估計會在8.5%左右。
周天白指出,電站不僅應當做固定收息的產品來運營、獲得固定收益產品估值,還應作為一個金融產品來打造資本循環平臺,通過這個平臺來創造更大的價值。
作者:王佑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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