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經濟高速發展,在能源生產、能源消費方面,已成為舉世矚目的國家。而今,我國經濟正步入新常態,能源需求及資源約束日益增強,環境問題十分突出,如何從體制機制上對能源生產、消費進行徹底改革,面臨一系列問題與挑戰。——亞夫 ■2012年11
4.建設煤、電、油、氣四個現代市場體系,搭建多層次能源市場化交易平臺 建立和完善公開、公平、公正的能源現貨及中遠期合約市場,逐步建立現代能源期貨市場。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能源市場基本交易制度建設,積極推進電子交易市場建設。同時,有序開放我國能源期貨市場,逐步形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區域能源市場中心。
5.轉變政府對能源的監督和管理方式 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清晰界定政府和市場的邊界,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政府今后對能源的監督和管理應體現四大職能:宏觀引導、市場監管、資源保護和利益協調。
在宏觀引導方面,致力于彌補市場缺失。一是構建以《能源法》為統領的能源法律體系,以法律法規為依據指導能源市場化改革;二是加強能源基礎信息體系建設,為準確決策提供可靠依據;三是強化能源戰略規劃,集中力量深入研究,形成明確的國家能源戰略,特別是在能源布局、特高壓建設、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發展、油氣資源開發、能源與環境等重大問題上形成統一認識;四是統籌協調多部門和大型能源企業分別對外合作局面,形成統一的綱領性的能源全球布局與國際合作戰略,有效保障國家能源安全。
在市場監管方面,形成對能源企業的有效監管。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對縱向一體化的能源產業進行結構性改革,對競爭性環節放松管制,保障市場秩序的公平公正;對于自然壟斷性環節,則做好成本和價格監管,厘清電網企業輸配成本,核定油氣管網輸送成本等。
在資源保護方面,處理好經濟發展和資源保護的關系。目前我國資源無序開發、破壞和浪費問題嚴重,作為市場失靈領域,促進資源能源的保護和可持續開發政府責無旁貸。應通過法律、經濟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進一步完善資源管理體制,健全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明確權責,有效監管,促進資源有序開發;大力推動能源節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減少能源消耗,實現資源能源約束下的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在利益協調方面,處理好和地方,東部和西部,以及政府、企業和民眾的關系。我國能源企業多為央企和國企,涉及中央和地方稅收分成,利益不均衡已引發一些地方政府和企業之間的矛盾。我國能源富集區多在西部,而能源消費區集中在東部,能源初級產品和制成品之間的價差,以及能源開采、環境污染等問題也使得東西部之間出現利益分配和利益補償的問題。
此外,為改善大氣污染和治理環境,清潔能源的使用成本和環境治理成本需要建立全社會的價值補償和分擔機制。政府應從理順中央和地方財政和稅收體制,以及理順能源產品價格及補償機制等方面,協調好不同類型企業之間、不同區域之間、不同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在市場失靈的領域施展作為。
6.用“三張清單”界定政府與市場邊界,推動政府職能轉變 界定政府和市場邊界,需要建立和運用好“三張清單”——“權力清單”、“負面清單”、“責任清單”。通過“權力清單”把政府能干什么清清楚楚、詳詳細細列出來,凡是清單中有的政府可以干,清單上沒有的政府就不能干,限制政府的亂作為,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通過“負面清單”在能源行業中劃出一個“黑名單”,明確哪些方面不可為,外資或民營資本只要不觸及這些底線即可進入,做到“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
通過“責任清單”用法律與制度把責任明確細化到政府每一個行為主體,把政府責任貫穿市場運行全過程,打破政府不作為,實現“法定責任必須為”。同時,能源主管部門應做到簡政放權與加強監管同步,堅持規劃(計劃)、政策(規定)、規則、監管“四位一體”,創新能源管理機制,確保放權放得下、接得住、落得實、管得好。
作者:景春梅 劉滿平 來源: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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