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河北省、江西省、河南省、陜西省、西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能源局,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智能電網是在傳統電力系統基礎上,通過集成新能源、新材料、新設備和先進傳感技術、信息技術、控制技術、儲能技術等
(七)推動多領域電能替代,有效落實節能減排
推廣低壓變頻、綠色照明、企業配電網管理等成熟電能替代和節能技術;推廣電動汽車有序充電、V2G(Vehicle-to-Grid)及充放儲一體化運營技術。加快建設電動汽車智能充電服務網絡;建設車網融合模式下電動汽車充放電智能互動綜合示范工程;鼓勵動力電池梯次利用示范應用。鼓勵在新能源富集地區開展大型電采暖替代燃煤鍋爐、大型蓄冷(熱)、集中供冷(熱)站示范工程;推廣港口岸電、熱泵、家庭電氣化等電能替代項目。
(八)滿足多元化民生用電,支撐新型城鎮化建設
建設低碳、環保、便捷的以用電信息采集、需求響應、分布式電源、儲能、電動汽車有序充電、智能家居為特征的智能小區、智能樓宇、智能園區;探索光伏發電等在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建設中的應用,推動用戶側儲能應用試點;建立面向智慧城市的智慧能源綜合體系,建設智能電網綜合能量信息管理平臺,支撐我國新城鎮新能源新生活建設行動計劃。
(九)加快關鍵技術裝備研發應用,促進上下游產業健康發展
配合"互聯網+"智慧能源行動計劃,加強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和物聯網等技術在智能電網中的融合應用;加快靈活交流輸電、柔性直流輸電等核心設備的國產化;加緊研制和開發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電網運行控制技術、主動配電網技術、能源綜合利用系統、儲能管理控制系統和智能電網大數據應用技術等,實現智能電網關鍵技術突破,促進智能電網上下游產業鏈健康快速發展。
(十)完善標準體系,加快智能電網標準國際化
加快建立系統、完善、開放的智能電網技術標準體系,加強國內標準推廣應用力度;加強智能電網標準國際合作,支持和鼓勵企業、科研院所積極參與國際行業組織的標準化制定工作,加快推動國家智能電網標準國際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統籌推動智能電網發展
一是建立組織協調機制。加強政府部門間協調,研究落實支持智能電網發展的財稅、科技、人才等扶持政策,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智能電網技術、標準和裝備走出去。二是建立科技創新機制。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高校科研機構的作用,加強頂層設計,建立開放共享的智能電網科技創新體系。
(二)加大投資支持力度,完善電價機制
一是加大投資支持力度。加大國有資本預算支持力度;研究設立智能電網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支持儲能、智能用電、能源互聯網等重點領域示范項目。二是促進形成多元化投融資體制。鼓勵金融機構拓展適合智能電網發展的融資方式和配套金融服務,支持智能電網相關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等多種手段拓展融資渠道。鼓勵并引進推廣智能電網新技術、新產品,從成果轉化的效益中提出一定份額用于技術創新的再投入。三是鼓勵探索靈活電價機制。結合不同地區智能電網綜合示范項目,提供能反映成本和供需關系的電價信號,引導用電方、供電方及第三方主動參與電力需求側管理。在電力價格市場化之前,鼓勵探索完善峰谷電價等電價政策,支持儲能產業發展。
(三)營造產業發展環境,鼓勵商業模式創新
一是建立產業聯盟推動市場化發展。發揮政府橋梁紐帶作用,支持建立產業聯盟,促進形成統一規范的技術和產品標準,構建多方共贏的市場運作模式。二是鼓勵智能電網商業模式創新。探索互聯網與能源領域結合的模式和路徑,鼓勵將用戶主導、線上線下結合、平臺化思維、大數據等互聯網理念與智能電網增值服務結合。依托示范工程開展電動汽車智能充電服務、可再生能源發電與儲能協調運行、智能用電一站式服務、虛擬電廠等重點領域的商業模式創新。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2015年7月6日
作者: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責任編輯:wutongyu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