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城縣栗原市細倉礦山附近的丘陵地帶,有一座輸出功率8.786MW的“入釜光伏電站”(圖1),已于2015年1月開始了商業運營。
在無損堆積場功能的情況下設置
堆積場四周圍有土堤,在堆積的碎石和泥等上面蓋了土以防止飛散。堆積場上設
有排水溝,從廢棄物中滲出的水最終用水泵回收進行處理(圖4)。
圖4:百萬光伏電站所在的堆積場通過排水溝排。保持了堆積場的排水功能。下面照片的左側可以看到排出的水(攝影:日經BP社)
堆積場依照《礦山安全法》管理,例如,除了不能建設建筑外,還有要用堤堰圍起堆積物及排水等相關規定。
百萬光伏電站要求在不損害堆積場的功能的情況下設置。
據稱,其中尤為重要的條件是,不能對堆積場的穩定造成不良影響。例如,在上面設置發電系統,要求不能對堆積場的承重和水的滲透率造成一定程度以上的影響。
因此,百萬光伏電站決定建在堆積后時間較長的堆積場上。因為老堆積場基礎比較穩定。經分析得知,即使設置百萬光伏電站,對堆積場穩定性的影響也有限,不存在問題。
作者:加藤伸一 來源:日經bp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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