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第39號公告。公告稱支持金融機構發(fā)行綠色金融債券,募集資金用于支持綠色產業(yè)發(fā)展。光伏等清潔能源被中國人民銀行列入《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
2015年12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2015〕第39號公告。公告稱為加快建設生態(tài)文明,引導金融機構服務綠色發(fā)展,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和經濟發(fā)展方式轉變,支持金融機構發(fā)行綠色金融債券,募集資金用于支持綠色產業(yè)發(fā)展。
在目錄第5項清潔能源發(fā)電中:
風力發(fā)電、光伏發(fā)電、智能電網及能源互聯網、分布式能源、太陽能熱利用、水力發(fā)電、其他新能源利用均被列入其中。
太陽能光伏發(fā)電站、太陽能高溫熱發(fā)電站(不含分布式太陽能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需滿足如下限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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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晶硅電池組件光電轉化效率≥15.5%,組件自項目投產運行之日起,一年內衰減率≤2.5%,之后年衰減率≤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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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晶硅電池組件光電轉化效率≥16%,組件自項目投產運行之日起,一年內衰減率≤3%,之后年衰減率≤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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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倍聚光光伏組件光電轉化效率≥28%,項目投產運行之日起,一年內衰減率≤2%,之后年衰減率≤0.5%,項目全生命周期內衰減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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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基薄膜電池組件光電轉化效率≥8%,銅銦鎵硒(CIGS)薄膜電池組件光電轉化效率≥11%,碲化鎘(CdTe)薄膜電池組件光電轉化效率≥11%,其他薄膜電池組件光電轉化效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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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晶硅、單晶硅和薄膜電池項目全生命周期內衰減率≤20%。
智能電網及能源互聯網:指能夠提高供、需負荷平衡和響應能力,顯著改善電網綜合能效、降低輸變電損耗及增強可再生能源接入能力電網建設運營和技術升級改造項目。
1.智能電網:指采用智能型電氣設備和實時、雙向、集成通信技術以及其他先進技術的電網建設運營項目及電網智能化升級改造項目。
2.能源互聯網:指綜合應用電力電子、信息和智能管理技術,連接分布式能源(含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儲能裝置及各類型負荷,實現能量雙向流動和對等交換與共享的電網、微電網及其他能源(燃氣等)網絡設施建設運營項目。
3.分布式能源:指區(qū)域能源站(包括天然氣區(qū)域能源站)、分布式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等分布式能源設施建設運營以及分布式能源接入及峰谷調節(jié)系統(tǒng)、分布式電力交易平臺等能源管理系統(tǒng)建設運營。
作者: 來源:太陽能發(fā)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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